清眩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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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清眩丸

小儿氨酚烷胺颗粒

规格

大蜜丸 每丸重6g;小蜜丸 每100丸重20g

6gx8袋
生产企业

内蒙古天奇中蒙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甘肃成纪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5020306

国药准字H62021145
说明
适应症

散风清热。用于风热头晕目眩,偏正头痛,鼻塞牙痛。

本品适用于缓解儿童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也可用于儿童流行性感冒的预防和治疗。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2丸,一日2次。

口服。1~2岁儿童,一次半袋;2~5岁,一次1袋;5~12岁,一次1~2袋;一日2次。温开水冲服。

副作用

尚不明确。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禁忌

尚不明确。

1.对本品中任一成份过敏者禁用。 2.新生儿及一岁以下儿童禁用。 3.活动性消化性溃疡患者禁用

成分

川芎,白芷、石膏、薄荷、荆芥穗。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包含对乙酰氨基酚0.1g,盐酸金刚烷胺0.04g,人工牛黄4mg,咖啡因6mg,马来酸氯苯那敏0.8mg。辅料为:糖粉。

性状

本品为黑褐色的大蜜丸;气微香,味微甜而后辛、凉。

本品为微黄色颗粒。

注意事项

1、阴虚阳亢者不宜服用,其表现为眩晕,头胀痛,口苦,易怒,咽干,目赤,腰膝酸软。 2、有肝脏疾病,肾脏疾病或其他较严重的慢性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或服用无效者应向医师咨询。 4、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5、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4、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5、肝功能不全、肾功能不全、精神病史或癫痫病史患者慎用。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