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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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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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4mg(2mg)*20片(康尔贝宁) |
0.2g |
生产企业 |
重庆康刻尔制药有限公司 |
正大青春宝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1376 |
国药准字H20080698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用于防治支气管哮喘、喘息性急、慢性支气管炎、慢阻肺和肺心病患者的支气管痉挛。 |
用于支气管哮喘、慢性喘息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肺结核、尘肺、肺气肿、慢性阻塞性肺气肿、非典型分支杆菌、肺炎、弥漫性支气管炎等呼吸道疾病的祛痰治疗。 |
用法用量 |
口服,详见说明书 |
口服。通常成年人每次0.4g(2粒),一日三次,餐后服用,根据年龄、症状适当调整剂量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常见肌肉震颤,亦可见恶心、心率加快或心律失常。偶见有头晕、头昏、头痛、目眩、口舌发干、心烦、血压升高、失眠、呕吐、颜面潮红等。 (详见说明书) |
1.消化系统:常见(>1/100,1/1.000,<1/100)的有腹痛,腹泻,便秘,胸闷,胃痛,胃部不适,胃部烧灼感,腹涨,口干等;2.感觉器官:耳鸣,味觉异常,均少见;3.精神神经系统:头痛,麻木,眩晕,均少见;4.泌尿系统:BUN升高,尿蛋白,均少见;5.皮肤粘膜:皮疹,红斑,瘙痒,均少见;荨麻疹(发生率不明)6.Sevens-Johnson症, |
禁忌 |
对本品或其他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2.4毫克(相当于沙丁胺醇2毫克)。 |
(-)-(R)-2-氨基-3-(3-羟丙基硫基)-丙酸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在口腔内遇唾液迅速崩解,无沙砾感,口感良好 |
本品的内容物为白色至微黄色粉末和颗粒 |
注意事项 |
1.本品仅有支气管扩张作用,作用持续时间约4小时,不能过量使用,哮喘症状持续不能缓解者要及时找医师诊治。 2.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慎用。 3.高血压,冠状动脉供血不足,心功能不全,糖尿病、甲状腺机能亢进等患者慎用。 4.久用本品易产生耐受性,使药效降低。此时患者对肾上腺素等扩张支气管作用的药物也同样产生耐受性,使支气管痉挛不易缓解,哮喘加重。5.对本品及其他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过敏者禁用。 6.一般应用3日后症状仍不见缓解时,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7.儿童必须在医师诊治、处方后并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
1.肝功能损害患者本品可能导致肝功能损害者的肝功能进一步恶化;2.心功能障碍患者据报道本品的同类药可能对心功能不全患者产生不良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