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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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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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4mg(2mg)*20片(康尔贝宁) |
0.75mg*100片/瓶 |
生产企业 |
重庆康刻尔制药有限公司 |
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1376 |
国药准字H33020822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用于防治支气管哮喘、喘息性急、慢性支气管炎、慢阻肺和肺心病患者的支气管痉挛。 |
主要用于过敏性与自身免疫性炎症性疾病。如结缔组织病,严重的支气管哮喘,皮炎等过敏性疾病,溃疡性结肠类,急性白血病、恶性淋巴瘤等。此外,本药还用于某些肾上腺皮质疾病的诊断一地塞米松抑制试验。 |
用法用量 |
口服,详见说明书 |
口服,成人开始剂量为一次0.75-3.00mg(1-4片),一日2一4次,维持量约一日0.75mg(11片),视病情而定。 |
副作用 |
常见肌肉震颤,亦可见恶心、心率加快或心律失常。偶见有头晕、头昏、头痛、目眩、口舌发干、心烦、血压升高、失眠、呕吐、颜面潮红等。 (详见说明书) |
本品较大剂量易引起糖尿病,消化道溃疡和类柯兴综合征症状,对下丘脑-垂体-肾上腺轴抑制作用较强。并发感染为主要的不良反应。 |
禁忌 |
对本品或其他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及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有过敏史患者禁用。高血压、血栓症、胃与十二指肠溃疡、精神病、电解质代谢异常、心肌梗塞、内脏手术、青光眼等患者一般不宜使用。特殊情况下权衡利弊使用,但应注意病情恶化的可能。 |
成分 |
2.4毫克(相当于沙丁胺醇2毫克)。 |
本品主要成份为醋酸的塞米松。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在口腔内遇唾液迅速崩解,无沙砾感,口感良好 |
本品为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本品仅有支气管扩张作用,作用持续时间约4小时,不能过量使用,哮喘症状持续不能缓解者要及时找医师诊治。 2.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慎用。 3.高血压,冠状动脉供血不足,心功能不全,糖尿病、甲状腺机能亢进等患者慎用。 4.久用本品易产生耐受性,使药效降低。此时患者对肾上腺素等扩张支气管作用的药物也同样产生耐受性,使支气管痉挛不易缓解,哮喘加重。5.对本品及其他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过敏者禁用。 6.一般应用3日后症状仍不见缓解时,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7.儿童必须在医师诊治、处方后并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
1.结核病、急性细菌性或病毒性感染患者慎用,必要应用时,必须给予适当的抗感染治疗; 2.长期服药后,停药前应逐渐减量; 3.糖尿病、骨质疏松症、肝硬化、肾功能不良、甲状腺功能低下患者慎用; 4.运动员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