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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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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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4mg(2mg)*20片(康尔贝宁) |
0.006 |
生产企业 |
重庆康刻尔制药有限公司 |
常州四药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1376 |
国药准字H20000661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用于防治支气管哮喘、喘息性急、慢性支气管炎、慢阻肺和肺心病患者的支气管痉挛。 |
适用于急、慢性呼吸道疾病(如急、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支气管扩张,肺结核等)引起的痰液粘稠,咳痰困难。 |
用法用量 |
口服,详见说明书 |
口服。每次口服10ml(30mg),每日3次;长期服用者可减为每日2次。 |
副作用 |
常见肌肉震颤,亦可见恶心、心率加快或心律失常。偶见有头晕、头昏、头痛、目眩、口舌发干、心烦、血压升高、失眠、呕吐、颜面潮红等。 (详见说明书) |
通常有良好的耐受性,只有极少数患者有轻度的胃肠不适(如恶心,呕吐,消化不良,腹泻)及过敏反应(如皮疹,罕见血管神经性水肿),罕见头痛及眩晕等。 |
禁忌 |
对本品或其他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过敏者禁用。 |
对Ambroxol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2.4毫克(相当于沙丁胺醇2毫克)。 |
盐酸氨溴索。化学名:4-[(2-氨基-3,5二溴-苯基)甲基-氨基]环己醇盐酸盐。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在口腔内遇唾液迅速崩解,无沙砾感,口感良好 |
本品为无色或微黄 色澄清液体,味甜,气香。 |
注意事项 |
1.本品仅有支气管扩张作用,作用持续时间约4小时,不能过量使用,哮喘症状持续不能缓解者要及时找医师诊治。 2.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慎用。 3.高血压,冠状动脉供血不足,心功能不全,糖尿病、甲状腺机能亢进等患者慎用。 4.久用本品易产生耐受性,使药效降低。此时患者对肾上腺素等扩张支气管作用的药物也同样产生耐受性,使支气管痉挛不易缓解,哮喘加重。5.对本品及其他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过敏者禁用。 6.一般应用3日后症状仍不见缓解时,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7.儿童必须在医师诊治、处方后并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
1.如支气管运动机能受阴和大量分泌物时(如少见的恶性纤毛综合症)应慎用本药,否则可能出现分泌物阻塞情况; 2.注意保存,勿让药品落入儿童手中。 3.肝、肾功能不全者谨慎用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