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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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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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硫酸氨基葡萄糖氯化钠复盐0.314g(相当于硫酸氨基葡萄糖0.250g) |
0.4mg |
生产企业 |
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0077 |
国药准字H20031060 |
说明 | ||
适应症 |
原发性及继发性骨关节炎 |
用于骨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 |
用法用量 |
口服,如果医师处方中没有特殊要求,建议每次2粒胶囊,每日3次(早晨及进餐时);连续用药6周,必要时可以6周以上。间隔2个月可以重复使用。 |
口服。一次1粒(0.4mg),一日2次,饭后用温开水送服。30天为一疗程 |
副作用 |
罕见轻度的胃肠道不适,如恶心、便秘、腹涨和腹泻。有报道有些患者出现过敏反应,包括皮疹、瘙痒和皮肤红斑。 |
个别出现纳差、腹胀、舌麻、胃痛、心悸、胃烧灼感 |
禁忌 |
尚不明确 |
1.有心脏疾病患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儿童禁用。 |
成分 |
酸氨基葡萄糖氯化钠复盐 |
主要成分为毛茛科乌头属植物龙头乌头中提起分离出的生物碱草乌甲素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至类白色颗粒。 |
本品为胶丸,内含淡黄色油状液体 |
注意事项 |
未进行过对肝、肾功能不全患者的研究,本品的毒性学和药动学试验数据未显示出对这些患者的限制。但是,有严重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应该在有医疗监护的条件下用药。勿将本品置于儿童能触及的地方。 |
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2.每日用药不得超过2次,2次用药间隔时间不宜少于6小时,每次用量不得超过1粒(0.4mg)。 3.如出现不良反应,请停药。轻者可服用适量蜂蜜(50-100g);严重者送医院,可静脉注射高渗葡萄糖加维生素C,也可注射阿托品;反应极重者,可按乌头中毒处理。 4.当药品发生性状改变时禁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