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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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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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0ml |
36g |
生产企业 |
四川德峰药业有限公司 |
哈药集团制药总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3566 |
国药准字H23023660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寻常痤疮,也可用于脂溢性皮炎及酒渣鼻、毛囊炎。 |
用于手足皲裂、脂溢性皮炎、寻常痤疮和毛囊角化症。 |
用法用量 |
外用。剪去瓶尖圆顶(或将瓶口铝箔穿一小孔),一次1-2滴滴于患处,或蘸取适量药液于棉签上,涂抹患处。一日3次,2周为一疗程。必要时可重复一疗程。 |
外用。一日2-3次。 |
副作用 |
可引起皮肤干燥、局部刺激、皮疹等过敏反应。 |
偶见皮肤瘙痒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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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毫升含盐酸克林霉素(以克林霉素计)10毫克,甲硝唑8毫克。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支含人参茎叶总皂苷45毫克,蜂王浆900毫克。辅料为: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或微黄色澄清液体。 |
本品为淡粉色或类白色乳膏;气香。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其他皮肤感染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避免接触眼睛及黏膜(如口、鼻黏膜)。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