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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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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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10粒重2g |
每粒装0.29g |
生产企业 |
阜新蒙药有限责任公司 |
安徽高山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1020303 |
国药准字Z10980053 |
说明 | ||
适应症 |
调经养血,温暖子宫,驱寒止痛。用于心、肾脏“赫依”病,气滞腰痛,小腹冷痛,月经不调,白带过多。 |
活血化瘀,理气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的胃脘痛,症见:胃脘胀痛或刺痛,两胁胀闷、嘈杂、吞酸。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1~15丸,一日1~2次。 |
口服,一次3粒,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药后偶见眩晕及消化道反应,一般可自行缓解。 |
禁忌 |
孕妇忌服。 |
孕妇、月经过多的妇女禁服。 |
成分 |
白豆蔻、天冬、手掌参、沉香、肉豆蔻、黄精、丁香。 |
胶囊剂,内容物为深棕色的粉末;气香,味微苦。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水丸,气芳香,味辛。甘 |
胶囊剂,内容物为深棕色的粉末;气香,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食寒凉、生冷食物。2.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3.忌气恼劳碌。4.平素月经量正常,突然出现经量过多、经期延长、月经后错、经量过少,须去医院就诊。5.经期延长,月经量过多合并贫血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一般服药一个月经周期,其症状无改善,或月经量过多,或经水淋漓不净超过半个月,或出现其他症状者,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服辛辣刺激性食物及油腻不易消化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其他活血中成药及含有人参的制剂。3.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年老体弱患者不宜服用本药。5.服药3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到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