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10粒重2g |
每丸重10.8g |
生产企业 |
阜新蒙药有限责任公司 |
吉林市鹿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1020303 |
国药准字Z22022993 |
说明 | ||
适应症 |
调经养血,温暖子宫,驱寒止痛。用于心、肾脏“赫依”病,气滞腰痛,小腹冷痛,月经不调,白带过多。 |
滋补气血,调经舒郁。用于气血两虚、气滞血瘀所致的月经不调、行经腹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1~15丸,一日1~2次。 |
口服,一次半丸至1丸,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忌服。 |
尚不明确。 |
成分 |
白豆蔻、天冬、手掌参、沉香、肉豆蔻、黄精、丁香。 |
红参、鹿茸、西红花、三七、白芍、熟地黄、当归、白术、枸杞子、黄芩、 香附、茺蔚子、川穹、鹿角霜、阿胶、延胡索、鸡血藤膏、红花、益母草、五灵脂、茯苓、柴胡、乌药、砂仁、杜仲、干姜、细辛、川牛膝、肉桂、炙甘草。辅料为蜂蜜。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水丸,气芳香,味辛。甘 |
本品为棕褐色至黑褐色的大蜜丸;气微,味先甜而后苦、涩。 |
注意事项 |
1.忌食寒凉、生冷食物。2.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3.忌气恼劳碌。4.平素月经量正常,突然出现经量过多、经期延长、月经后错、经量过少,须去医院就诊。5.经期延长,月经量过多合并贫血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一般服药一个月经周期,其症状无改善,或月经量过多,或经水淋漓不净超过半个月,或出现其他症状者,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生冷油腻及刺激性食物。 2.伤风感冒时停服。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量少,或月经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1个月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药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