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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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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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10粒重2g |
0.6g*45片 |
生产企业 |
阜新蒙药有限责任公司 |
太极集团四川绵阳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1020303 |
国药准字Z20054787 |
说明 | ||
适应症 |
调经养血,温暖子宫,驱寒止痛。用于心、肾脏“赫依”病,气滞腰痛,小腹冷痛,月经不调,白带过多。 |
行气活血,制酸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的胃脘刺痛,吞酸嗳气,脘闷不舒;胃及十二指肠溃疡,慢性胃炎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1~15丸,一日1~2次。 |
口服,一次5~7片,一日3~4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忌服。 |
尚不明确。 |
成分 |
白豆蔻、天冬、手掌参、沉香、肉豆蔻、黄精、丁香。 |
醋延胡索,枯矾,海螵蛸(去壳),辅料为蜂蜜、淀粉。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水丸,气芳香,味辛。甘 |
本品为类白色或泛黄棕色片,气微、味涩、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食寒凉、生冷食物。2.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3.忌气恼劳碌。4.平素月经量正常,突然出现经量过多、经期延长、月经后错、经量过少,须去医院就诊。5.经期延长,月经量过多合并贫血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一般服药一个月经周期,其症状无改善,或月经量过多,或经水淋漓不净超过半个月,或出现其他症状者,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愤怒、忧郁,保持心情舒畅。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胃痛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