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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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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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10g |
6g*10丸/盒 |
生产企业 |
辽宁华润本溪三药有限公司 |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1022084 |
国药准字Z11020023 |
说明 | ||
适应症 |
祛暑解表,清热,生津。用于感冒病暑热症候,证见发热重,恶寒轻,汗出热不退,心烦口渴,溲赤。 |
解表散寒,宣肺止嗽。用于风寒束表、肺气不宣所致的感冒咳嗽,症见发热、恶寒、咳嗽、鼻塞流涕、头痛、无汗、肢体酸痛。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0~20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2丸,一日2~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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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连翘、竹叶、北沙参、竹茹、荷叶生石膏、知母、佩兰、丝瓜络、香薷、菊花。辅料为蔗糖、糊精。 |
紫苏叶、前胡、桔梗、苦杏仁、麻黄、甘草、陈皮、半夏(制)、茯苓、枳壳(炒)、黄芩。辅料为赋形剂蜂蜜。 |
性状 |
本品为浅棕色至深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本品为黑棕色至黑褐色的大蜜丸;味微甜、略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结核、肺心病、高血压的患者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