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湿感冒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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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暑湿感冒颗粒

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溶液

规格

每袋装8g

100ml:2.4g
生产企业

辽宁华润本溪三药有限公司

福建南少林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1020853

国药准字H35021456
说明
适应症

清暑去湿、芳香化浊。用于外感风寒引起的感冒,胸闷呕吐,腹泻便溏,发热不畅。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用法用量

口服。一日3次,一次1袋;小儿酌减。

口服。成人一次15~25毫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一日不超过80毫升。12岁以下儿童用量见下表:年龄1-3岁,体重10-15公斤,一次5-8毫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年龄4-6岁,体重16-21公斤,一次8-10毫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年龄7-9岁,体重22-27公斤,一次10-12毫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年龄10-12岁,体重28-32公斤,一次12-15毫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禁忌

尚不明确。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成分

藿香、佩兰、香薷、紫苏叶、防风、白芷、苦杏仁、半夏、茯苓、陈皮、大腹皮。

本品主要成分为对乙酰氨基酚。

性状

本品为棕黄色颗粒。

本品为玫瑰红色的澄清液体;气芳香,味甜而微苦。

注意事项

孕妇慎用。服药期间忌服滋补性中药,饮食宜清淡,以免助热生湿。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4.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7.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