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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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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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10丸重14g |
每粒装0.3g |
生产企业 |
西藏甘露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白云山中一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4020053 |
国药准字Z44020043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胃热,制酸,止咳。用于慢性胃炎,“培根木布”,胃痛,呕吐酸水,胸痛,咳嗽,音哑,胃部壅寒,呼吸不畅。 |
补气健脾,活血止痛。用于脾胃气虚,瘀血阻滞所致的胃痛,症见胃脘隐痛或刺痛、纳呆食少;慢性胃炎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一次2丸,一日3次。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主要成分:寒水石、矮紫堇、诃子(去核)、兔耳草、木香、蜂蜜、渣驯膏。 |
黄芪、三七、红参、珍珠层粉、人工牛黄。辅料为空心胶囊。 |
性状 |
本品为灰白色水蜜丸;味酸、苦。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棕色的粉末;气香,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服药期间忌食生冷、辛辣油腻之物。2.感冒发热者慎用。3.服药三天症状未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症状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4.有慢性结肠炎、溃疡性结肠炎便脓血等慢性病史者,患泄泻后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小儿用法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戒烟酒。2.不适用于肝气郁滞,主要表现为急躁易怒,两胁作胀,嗳气。3.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4.服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5.孕妇慎用。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