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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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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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10丸重14g |
每粒装0.3g |
生产企业 |
西藏藏医学院藏药有限公司 |
沈阳神龙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4020094 |
国药准字Z21021214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胃热,制酸,止咳。用于慢性胃炎,“培根木布”,胃痛,呕吐酸水,胸痛,咳嗽,音哑,胃部壅寒,呼吸不畅。 |
行气健胃,化瘀止血,制酸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的胃脘疼痛、痛处固定、吞酸嘈杂;慢性胃炎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一次2丸,一日3次。 |
口服。一次2~4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尔出现咽喉干燥。 |
禁忌 |
孕妇禁用。 |
孕妇禁用。 |
成分 |
主要成分:寒水石、矮紫堇、诃子(去核)、兔耳草、木香、蜂蜜、渣驯膏。 |
白及、海螵蛸、黄芪、三七、白芍、香附、乳香、没药、鸡内金、百草霜、鸡蛋壳(炒焦)。 |
性状 |
本品为灰白色水蜜丸;味酸、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黑色颗粒及粉末;味苦。 |
注意事项 |
1.服药期间忌食生冷、辛辣油腻之物。2.感冒发热者慎用。3.服药三天症状未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症状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4.有慢性结肠炎、溃疡性结肠炎便脓血等慢性病史者,患泄泻后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小儿用法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 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4.胃阴虚者不宜用,主要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 5.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