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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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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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10丸重14g |
每粒装0.4g |
生产企业 |
西藏藏医学院藏药有限公司 |
合肥华润神鹿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4020094 |
国药准字Z34020734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胃热,制酸,止咳。用于慢性胃炎,“培根木布”,胃痛,呕吐酸水,胸痛,咳嗽,音哑,胃部壅寒,呼吸不畅。 |
滋阴养胃。用于慢性胃炎,胃脘灼热,隐隐作痛。 |
用法用量 |
一次2丸,一日3次。 |
口服,一次3粒,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主要成分:寒水石、矮紫堇、诃子(去核)、兔耳草、木香、蜂蜜、渣驯膏。 |
党参、陈皮、黄精(蒸)、山药、玄参、乌梅、山楂、北沙参、干姜、菟丝子、白术(炒)。辅料为二氧化、淀粉、滑石粉。 |
性状 |
本品为灰白色水蜜丸;味酸、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细粉和颗粒;味微酸、苦。 |
注意事项 |
1.服药期间忌食生冷、辛辣油腻之物。2.感冒发热者慎用。3.服药三天症状未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症状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4.有慢性结肠炎、溃疡性结肠炎便脓血等慢性病史者,患泄泻后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小儿用法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慎用。2.湿热胃痛证及重度胃痛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儿童及年老体虚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本药三天症状未改善,应停止服用,并去医院就诊。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