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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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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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mg |
0.2g |
生产企业 |
北京金城泰尔制药有限公司 |
上海迪赛诺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9607 |
国药准字H20020580 |
说明 | ||
适应症 |
因雌不足引起的萎缩;宫颈、和外阴的粘膜部分因分娩、局部手术或物理疗法(如激光、冷冻或烧灼等)等引起损伤的迁延不愈,结痂。 |
与其它抗逆转录病毒药物合用治疗hiv-1感染。对于分娩时未使用抗逆转录病毒治疗的孕妇,单用本药即可预防hiv-1的母婴传播。 |
用法用量 |
内用药,通常每日1粒,一个疗程20天。将湿润过的软胶囊放入深部。尽管外观为油状,但胶囊内为可清洗的乳化剂。除非医生特别提示,一般都不需要每天进行冲洗,用水和肥皂冲洗一次即可。特殊情况下,如在治疗前就有较多分泌物时,可用月经纸。如病因持续(如绝经、卵巢切除、使用雌-孕)或者影响因素持续存在(如放射治疗),则有必要进行持续治疗。 |
成人:口服,一次200mg,一日一次,连续14天(这一导入期的应用可以降低皮疹的发生率);之后改为一日两次,一次200mg,并同时使用至少两种以上的其它抗hiv-1药物。儿童患者:2个月至8岁(不含8岁)的儿童患者推荐口服剂量是用药初始14天内一天一次每次4mg/kg;之后改为一天两次,每次7mg/kg。8岁及8岁以上的儿童患者推荐剂量为初始14天内,一天一次,每次4mg/kg;之后改为一天两次,每次4mg/kg。任何患者每天的总用药量不能超过400mg。应告知患者按照处方剂量每日服用奈韦拉平的必要性。如果漏服药物,患者应该尽快服用下一次药物,但不要加倍服用。如果患者停用奈韦拉平超过七天,应按照给药的原则重新开始,即200mg药物,每日一次导入,之后每次200mg,每日二次。 |
副作用 |
和所有雌类药物一样,该品可导致部分患者的不适反应,在个别病人中会出现刺激、瘙痒、过敏反应等。 |
除皮疹和肝功能异常外,与奈韦拉平治疗有关的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有恶心、疲劳、发热、头痛、嗜睡、呕吐、腹泻、腹痛和肌痛。 |
禁忌 |
虽然此药在应用过程中未发生全身性效应,但作为应用任何雌的一项性措施,不提倡将此药应用于有雌依赖性癌症史的患者。 |
对由于严重过敏反应和奈韦拉平引起的肝炎而永久中断本药治疗的患者不能重新服用。在服用本药期间,继往出现ast或alt超过正常值上限5倍,重新应用本药后迅速复发肝功不正常的患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普罗雌烯。 化学名称:17β-甲氧-3-丙氧雌甾-1,3,5(10)-三烯。 分子式:C22H32O2 分子量:328.5 |
主要成分为奈韦拉平。其化学名为11-环丙基-5,11-二氢-4-甲基-6氢-二吡啶并[3,2-b:2 ,3 -e][1,4]二氮杂 -6-酮。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卵圆型软胶囊,内容物为无色透明或半透明油状液体。 |
该品为片剂。 |
注意事项 |
请将本品置于儿童无法接触的地方。 |
奈韦拉平片治疗后的初始8周是很关键的阶段,对患者情况需进行严密的监测,及时发现潜在的严重和威胁生命的皮肤反应或严重的肝炎/肝衰竭。另外必须严格遵守剂量要求,尤其是在14天导入期时。对于监控检查的频率,有专家指出至少每月一次以上,特别在增加剂量之前及增加后2周。对由于严重皮疹,皮疹伴全身症状,过敏反应和奈韦拉平引起的肝炎而永久中断奈韦拉平治疗的患者不能重新服用。在服用奈韦拉平期间,继往出现ast或alt>正常值上限5倍,重新服用韦拉平后迅速复发肝功能不正常的患者应禁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