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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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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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1%(5ml:5mg) |
36%(w/w) |
生产企业 |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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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33099 |
H20140836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用于外眼及眼前节炎症的对症治疗(眼睑炎、结膜炎、角膜炎、巩膜炎、浅层巩膜炎、虹膜睫状体炎、术后炎症)。 |
妇科: 用于局部治疗宫颈及阴道的局部炎症(如细菌、滴虫和霉菌感染引起的白带增多),尖锐湿疣、使用子宫托造成的压迫性溃疡等。用于宫颈息肉切除或活检后的止血。 外科和皮肤科 加速烧伤后坏死组织脱落,促进愈合过程(如小面积烧伤、肢体溃疡、褥疮、慢性炎症、尖锐湿疣等) 耳鼻喉科 用于局部治疗口腔黏膜和齿龈的炎症;口腔溃疡、扁桃体切除后及鼻出血的止血。 |
用法用量 |
每次1-2滴,每日4次。根据症状可以适当增减次数。 |
1.妇科:用于阴道冲洗时,聚甲酚磺醛溶液按1:5的比例以水稀释,而用于局部涂抹或敷贴时则无需稀释,通常敷贴每周进行1~2次。治疗前先彻底清洁宫颈及宫颈管,去除分泌物,为此可将浸有聚甲酚磺醛溶液的棉签插入宫颈管,转动数次取出,然后再将浸有药液的纱布块轻轻敷贴于病变组织,持续1~3分钟。用于止血时,用浸有聚甲酚磺醛溶液(无需稀释)的药棉压于出血部位1~2分钟即可达到止血目的。 2.外科、皮肤科及耳鼻喉科:用于止血时,可将浸有聚甲酚磺醛溶液的纱布按压在出血部位1~2分钟,止血后最好擦干残留药液。治疗局部烧伤、褥疮和肢体溃疡也可采用同样方法,以使其坏死组织易于脱落。治疗口腔粘膜与牙龈的病变时,治疗后必须彻底漱口。 |
副作用 |
在使用效果调查的5,843例患者中,其中79例出现了眼部副作用。发生率为0.1-5%的有:刺激感、结膜充血、瘙痒感、眼睑发红、肿胀、眼睑炎、分泌物;发生率小于0.1%的有:流泪、弥漫性表层角膜炎、异物感、结膜水肿。 |
1、本品有时出现局部刺激症状(如烧灼感或疼痛)。 2、本品为高酸性物质,治疗口腔病变时,可能损伤芽釉质。 |
禁忌 |
对普南扑灵成分有过敏史的患者禁用。 |
怀孕期间,特别是妊娠晚期,任何宫颈内的局部治疗均应避免,宫颈外和阴道烧灼只有在极特殊的情况下方可进行,本品亦不例外,此时应充分考虑药物对母婴的潜在危害,尽管动物试验表明此药无任何致畸作用,但人体实验的结果尚未获得,人们还不清楚哺乳期妇女的乳汁内是否会含有此药的活性成份。 |
成分 |
普拉洛芬,除普拉洛芬外,还含有硼酸、硼砂、聚山梨酸酯80、依地酸钠、氯化苄烷铵等添加物。普拉洛芬是一个具有三环结构的丙酸类化合物。 |
聚甲酚磺醛:为间甲酚黄酸和甲醛的聚合物。 |
性状 |
无色澄明的无菌制剂,pH为7.0-8.0。 |
本品为红棕色的液体。 |
注意事项 |
1.重要的基本注意事项。应注意本剂只用于对症治疗而不是对因治疗。本剂可掩盖眼部感染,因此对于感染引起的炎症使用本剂时,一定要仔细观察,慎重使用。2.应用时注意事项。给药途径:只能用于滴眼。给药时:在滴眼时,注意药瓶口不要接触眼部。发药时:在交给患者时,指导患者将药瓶避光保存。 |
1、本品为外用药,切忌内服。 2、本品应避免与眼睛接触。 3、本品会加速和增强修复过程,如果用药后出现坏死组织从病灶处脱落,有时甚至是大片脱落,无需惊恐。 4、经期停止治疗:治疗期间避免性生活。不要使用刺激性肥皂清洗患处。 5、棉织物及皮革与该药液接触后,须在制剂未干前立即用水洗净。 6、所有治疗用具使用后均应在水中浸泡(必要时加入1%~2%的氢氧化钠)。 7、出现不良反应较严重时,应停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