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0.1%(5ml:5mg) |
0.1g*6s |
生产企业 |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云门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33099 |
国药准字H20030252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用于外眼及眼前节炎症的对症治疗(眼睑炎、结膜炎、角膜炎、巩膜炎、浅层巩膜炎、虹膜睫状体炎、术后炎症)。 |
骨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强制性脊柱炎、风湿性关节炎、慢性多发性关节炎、迸行性骨关节炎等引起的疼痛和炎症的症状治疗。 |
用法用量 |
每次1-2滴,每日4次。根据症状可以适当增减次数。 |
成人每日两次每次1粒(100mg)或遵医嘱。每日推荐最大剂量为4粒;具有轻、中度肝功能不全的病人应减少用药剂量,推荐初始剂量为每天1粒(l0Omg)具有轻、中度肾功能不全患者无需调整剂量但应慎用。 |
副作用 |
在使用效果调查的5,843例患者中,其中79例出现了眼部副作用。发生率为0.1-5%的有:刺激感、结膜充血、瘙痒感、眼睑发红、肿胀、眼睑炎、分泌物;发生率小于0.1%的有:流泪、弥漫性表层角膜炎、异物感、结膜水肿。 |
主要出现胃肠道不良反应(消化不良、腹痛、恶心和腹泻,最常见的是消化不良和腹痛。 |
禁忌 |
对普南扑灵成分有过敏史的患者禁用。 |
1、已知对醋氯芬酸以及其他非甾体类药物过敏者禁用。2、病人服用作用机理类似的药物(如阿司匹林或其它非甾体抗炎药),引起哮喘、支气管痉挛、急性鼻炎或荨麻疹或已知对抗炎类药物过敏者禁用。3、患有严重心衰、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患有或者怀疑患有胃、十二指肠溃疡或者胃、十二指肠溃疡复发史的患者,胃肠道出血或其它出血或凝血障碍患者禁用。4、妊娠后三个月期间孕妇禁用。 |
成分 |
普拉洛芬,除普拉洛芬外,还含有硼酸、硼砂、聚山梨酸酯80、依地酸钠、氯化苄烷铵等添加物。普拉洛芬是一个具有三环结构的丙酸类化合物。 |
醋氯芬酸。 |
性状 |
无色澄明的无菌制剂,pH为7.0-8.0。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性粉末。 |
注意事项 |
1.重要的基本注意事项。应注意本剂只用于对症治疗而不是对因治疗。本剂可掩盖眼部感染,因此对于感染引起的炎症使用本剂时,一定要仔细观察,慎重使用。2.应用时注意事项。给药途径:只能用于滴眼。给药时:在滴眼时,注意药瓶口不要接触眼部。发药时:在交给患者时,指导患者将药瓶避光保存。 |
1、有胃肠道疾病的患者、脑血管出血、溃疡性结肠炎、Crolns病、系统性红斑狼疮(SLE)、卟啉病及造血和凝血障碍病史者应慎用或在密切监控下使用。2、轻、中度肝、肾、心功能不全者以及有体液潴留倾向的患者应慎用,这些患者使用NSAIDS,可导致肾功能衰竭和体液潴留,用利尿药治疗或其它同样有低血容量危险的患者也应慎用。3、在治疗期间,很多时候患者无前兆症状或明显的病史,结果出现严重的胃肠出血和/或穿孔。4、老年患者可能造成肾、心血管和肝功能损害。长期使用NSAIDS治疗的患者应经常检查以作预防(如:肝、肾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