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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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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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mg |
20mg |
生产企业 |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苏州俞氏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0736 |
国药准字H20065361 |
说明 | ||
适应症 |
适用于饮食限制仍不能控制的原发性高胆固醇血症 (IIa和IIb型)。 |
1.高胆固醇血症 饮食疗法及其它非药物治疗效果欠佳时,可应用辛伐他汀降低原发性高胆固醇血症患者的总胆固醇和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辛伐他汀同时可升高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并因此降低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及总胆固醇/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的比率。 在合并患高胆固醇血症和高甘油三酯血症的病人,且高胆固醇血症为主要异常时,降低升高的胆固醇水平。 2.冠心病 对冠心病患者,辛伐他汀适用于:减少死亡的危险性;减少冠心病死亡及非致死性心肌梗塞的危险性;减少心肌血管再通手术(冠状动脉搭桥术及经皮气囊冠状动脉成形术);延缓动脉粥样硬化的进展,包括新病灶及全堵塞的发生。 |
用法用量 |
成人开始剂量为10mg-20mg,一日1次,临睡前服用,一日最高剂量为40mg。 |
病人接受辛伐他汀治疗以前应接受标准胆固醇饮食并在治疗过程中继续使用。 1.高胆固醇血症:一般始服剂量为每天10mg,晚间顿服。对于胆固醇水平轻至中度升高的患者,始服剂量为每天5mg。若需调整剂量则应间隔四周以上,最大剂量为每天40mg,晚间顿服。 当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水平降至75mg/dL(1.94mmol/L)或总胆固醇水平降至140mg/dL(3.6mmol/L)以下时,应减低辛伐他汀的服用剂量。 2.冠心病:冠心病患者可以每天晚上服用20mg作为起始剂量,如需要剂量调整,可参考以上说明(高胆固醇血症用法与用量)。 3.协同治疗:辛伐他汀单独应用或与胆酸螯合剂协同应用时均有效。对于已同时服用免疫抑制剂类药物的患者,辛伐他汀的推荐剂量为每天10mg。 4.肾功能不全病人:由于辛伐他汀由肾脏排泄不明显,故中度肾功能不全病人不必调整剂量;对于严重肾功能不全的患者(肌酐清除率<30ml/分),如使用剂量超过每天10mg时应慎重考虑,并小心使用。 |
副作用 |
本品不良反应轻微、短暂,因不良反应中止治疗者少见,多为无症状的血清转氨酶升高以及轻度非特异性胃肠道不适。其他较为常见的不良事件为: 胃肠道:恶心,呕吐,腹泻,腹痛,便秘,胃肠胀气, 胃灼熟感,消化不良。 肌肉与骨骼:局部疼痛,肌痛,骨骼痛(包括关节痛)。 神经系统:头痛,头晕,睡眠不良,抑郁,焦虑/紧张。 肾脏/泌尿系统:排尿异常(排尿困难,尿频,夜尿)。 呼吸系统:感冒,鼻炎,咳嗽,呼吸困难。 特殊感觉器官:视觉障碍(包括视物模糊、复视)。 |
1.高胆固醇血症 饮食疗法及其它非药物治疗效果欠佳时,可应用辛伐他汀降低原发性高胆固醇血症患者的总胆固醇和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辛伐他汀同时可升高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并因此降低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及总胆固醇/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的比率。 在合并患高胆固醇血症和高甘油三酯血症的病人,且高胆固醇血症为主要异常时,降低升高的胆固醇水平。 2.冠心病 对冠心病患者,辛伐他汀适用于:减少死亡的危险性;减少冠心病死亡及非致死性心肌梗塞的危险性;减少心肌血管再通手术(冠状动脉搭桥术及经皮气囊冠状动脉成形术);延缓动脉粥样硬化的进展,包括新病灶及全堵塞的发生。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活动性肝炎或肝功能试验持续升高者,以及妊娠及哺乳期的妇女禁用。 |
1.对本品任何成分过敏者; 2.活动性肝炎或无法解释的持续血清转氨酶升高者; 3.怀孕或哺乳期妇女。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普伐他汀钠。 |
辛伐他汀。 |
性状 |
本品为淡紫色椭圆形片。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注意事项 |
1.与其它HMG-CoA还原酶抑制剂类似,本晶可能升高碱性磷酸酶及转氨酶的水平。建议在治疗前,调整剂量前或其他需要时,应测定肝功能。伴有活动性肝脏疾病或不明原因的持续性转氨酶升高的患者,禁用普伐他。对近期患过肝脏疾病、提示有肝脏疾病(例如,不明原因的持续性转氨酶升高,黄疸)、酗酒的患者,使用普伐他汀需谨慎。。对于这些患者,宜从最小推荐剂量开始,逐步调整到有效治疗剂量,并需密切观察。治疗期间,患者若出现转氨酶升高或者肝脏疾病的症状或体征,需肝功能复检,直到肝功能恢复正常。若AST或ALT持续超出正常值上限三倍或三倍以上,则停用普伐他汀。 2.普伐他汀和其他华同类药物,罕见引起横纹肌溶解伴继发于肌红蛋白尿的急性肾功能衰竭。普伐他汀可引起无并发症的肌痛。肌病表现为肌肉压痛或者关节附近肌无力,并有肌酸磷酸激酶(CPK)升高达正常上限的10倍以上。有弥散性肌痛。肌肉压痛或者肌无力,和/或CPK显著升高的患者,需考虑肌病的可能性。若出现肌肉疼痛、压痛或肌肉无力,特别是伴有乏力或发热,需立即向医生报告。如果出现cpk明显升高,怀疑有肌病或者确诊有肌病,停用普伐他汀。若患者出现氏急性或严重的会导致发生继发于横纹肌溶解的急性肾功能衰竭,如败血症、低血压、大手术、创伤;重症代谢性、内分泌疾病,电解质紊乱;未控制癫痫等情况,暂停使用普伐他汀。 3.同时使用红霉素、环孢霉素、烟酸、贝特类药物,可增加其他HMG-GoA还原抑制剂引起肌病的可能性。可能性。临床试验发现,联合药物治疗组相比有升高的趋势。单用贝特类药物治疗偶有肌病发生。除非联合用药的降脂作用的益处明显大于它们的危害,一般情况下,普伐他汀不应与贝特类药物合用。 4.纯合子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患者:本品的效果尚未确定。有报告认为该类患者由于缺乏lDL受体,故疗效较差。 5.肾功能不良的患者每日口服本品20mg,虽未见明显药代功力学变化,但AUC及半衰期有轻微升高.若肾功能不良患者以该剂量服用应予以严密观察。 6.内分泌功能 |
1.肝脏反应 在临床试实验中,有少数服用辛伐他汀的患者有显著的血清转氨酶持续升高(超过正常值3倍以上)的现象。但停药后,则转氨酶可回复至治疗前水平,但无黄疸或其它有关的临床症状或体征,亦无过敏现象。 建议在治疗前对于转氨酶有升高现象的患者应加强检查并多加留意。如果病人的转氨酶有继续升高的表现,特别是转氨酶升高超过正常值三倍以上并保持持续,则应予停药。 本药应慎用在大量饮酒和/或有肝病历史的病人。有活动性肝病或无法解释的转氨酶升高者应禁用辛伐他汀。 与其它降脂药相同,应用辛伐他汀治疗的患者转氨酶中等程度升高(低于正常值三倍的情况)亦有报导。这些变化通常在应用辛伐他汀治疗后不久即有出现,但一般为一过性且不伴随任何症状,所以不必停药。 2.肌肉反应 应用辛伐他汀治疗的患者普遍有肌酸激酶(CK)(来自骨骼肌)轻度一过性升高,但这些并无任何临床意义。 对于有弥漫性的肌痛,肌软弱或/和显著的磷酸肌酸激酶(CK)升高(大于正常值十倍以上)的情况应考虑为肌病。因此应要求病人若发现有不可解释的肌痛,肌软弱或肌无力应立即告诉医生。若发现肌酸激酶(CK)显著上升或诊断或怀疑肌痛,应立即停止辛伐他汀的治疗。 对于有急性或严重的条件暗示的肌病及有因横纹肌溶解而导致二次急性肾衰竭倾向的病人应停止甲羟基戊二酰辅酶A(HMG-CoA)还原酶抑制剂的治疗。 3.眼科检查 即使在没有任何药物治疗时,随着年龄增长晶状体混浊的发病率亦会增加,长期临床研究资料显示,辛伐他汀对人体晶状体无不良作用。 4.孕妇用药 孕妇用辛伐他汀的资料尚无。 妊娠期妇女禁用辛伐他汀。 因为动脉粥样硬化是慢性过程,所以妊娠期停用降脂药对治疗原发性高胆固醇血症的远期效果影响甚少。而且,胆固醇及其生物合成途经的其它产物是胎儿发育的必需成分,包括类固醇和细胞膜的合成。因为甲羟基戊二酰辅酶A(HMG-CoA)还原酶抑制剂如辛伐他汀能降低胆固醇的合成,而且也可以降低胆固醇生物合成通路的其它产物。所以孕妇服用辛伐他汀可能有损于胎儿。 在育龄妇女中,辛伐他汀只能用于那些怀孕可能性很小的妇女。 若妇女在服药过程中怀孕,则应停用辛伐他汀并告知对胎儿可能造成的损害。 5.哺乳妇女 目前还不了解辛伐他汀及其代谢产物是否经人乳分泌,因为许多药物经人乳分泌且因本品潜在的严重副作用。服用辛伐他汀的妇女不宜哺乳。 6.儿童用药 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定。 辛伐他汀目前不推荐给儿童服用。 7.老人用药 在老年患者(大于65岁),应用辛伐他汀的对照临床试验中,其对于降低总胆固醇和低密度脂蛋胆固醇的效果与其他人群的结果相同,而副作用和试验室检查异常的出现频率也无明显增多。 8.纯合子型家庭性高胆固醇血症 由于纯合子型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的患者低度密度脂蛋白(LDL)受体的完全缺乏的缘故,辛伐他汀对此类病人的治疗效果不大理想。 9.高甘油三脂血症 辛伐他汀只有中等程度降低甘油三脂的效果,而不适合治疗以甘油三脂升高为主的异常情况(如Ⅰ、Ⅳ及Ⅴ型高脂血症)。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