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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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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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20粒重1g |
每丸重9g |
生产企业 |
哈药集团三精黑河药业有限公司 |
包头中药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44093 |
国药准字Z15021276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散风,明目退翳。用于上焦火盛引起的暴发火眼,云蒙障翳,羞明多眵,眼边赤烂,红肿痛痒,迎风流泪。 |
泻火明目。用于肝火旺盛,目赤肿痛,视物昏暗,羞明流泪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9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丸,一日1~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忌食辛辣、腥、膻之物。 |
尚不明确。 |
成分 |
蒺藜(盐水炙)、菊花、地黄、当归、蔓荆子(微炒)、密蒙花、木贼、决明子(炒)、蝉蜕、黄连、黄芩、荆芥等23味。 |
黄连、胡黄连、黄芩、黄柏、龙胆、柴胡、木贼、密蒙花、茺蔚子、决明子(炒)、石决明(煅)、鲜羊肝等14味。 |
性状 |
本品为黄褐色的水丸;气微,味微辛、苦。 |
本品为黑褐色的大蜜丸;味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食物,忌鱼、虾腥物。2.对脾胃虚寒,大便溏薄者慎用,对小儿、老人用量酌减。3.用药后3天症状无改善者应到医院就诊。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生冷辛辣刺激食物,忌鱼、虾等腥物。 2.脾胃虚寒,阳虚畏寒,大便溏薄者慎用。 3.服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或出现其他症状者应立即到医院就诊。 4.对老年人、小儿及体虚者酌情减量或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