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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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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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9g*5袋 |
每片重0.31g |
生产企业 |
吉林十誉药业有限公司 |
西安碑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0427 |
国药准字Z20073053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散风,明目退翳。用于上焦火盛引起的暴发火眼,云蒙障翳,羞明多眵,眼边赤烂,红肿痛痒,迎风流泪。 |
滋补肝肾,养阴生津,清肝明目。用于肝肾阴虚所致的羞明畏光、视物模糊;青光眼,初、中期白内障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袋(9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5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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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忌食辛辣、腥、膻之物。 |
尚不明确。 |
成分 |
黄连、川芎、白芷、蒺藜(盐水炙)、地黄、荆芥、旋覆花、菊花、薄荷、蔓荆子(微炒)、 黄柏、连翘、密蒙花、防风、赤芍、栀子(姜水炙)、 当归、甘草、决明子(炒)、黄芩、蝉蜕、石决明、木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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羚羊角,蒺藜,木贼,菊花,车前子,夏枯草,决明子,人参,酒萸肉,石斛,枸杞子,菟丝子,女贞子,石决明,黄连,谷精草,木通,熟地黄,山药,泽泻,茯苓,牡丹皮,地黄,槟榔。 |
性状 |
本品为黄褐色的水丸;气微,味微辛、苦。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黄棕色至棕褐色:气微香, 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食物,忌鱼、虾腥物。 2.对脾胃虚寒,大便溏薄者慎用,对小儿、老人用量酌减。 3.用药后3天症状无改善者应到医院就诊。 4.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5.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如正在服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孕妇慎用;忌食辛辣刺激食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