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0.5g*30粒/盒 |
每8丸相当于原生药3g |
生产企业 |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兰州太宝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0408 |
国药准字Z62021253 |
说明 | ||
适应症 |
滋肾,养肝,明目。用于肝肾阴虚,目涩畏光,视物模糊,迎风流泪。 |
滋肾平肝。肝肾阴虚,耳鸣耳聋,头晕目眩。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 |
口服,一次8丸,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熟地黄、菊花、枸杞子、山药、山茱萸(制)、茯苓、白芍、牡丹皮、蒺藜、泽泻、当归、石决明(煅)。辅料为:滑石粉、硬脂酸镁。 |
磁石(煅)、熟地黄、山药、山茱萸(制)、茯苓、牡丹皮、竹叶柴胡、泽泻。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颗粒;气微香,味先甜而后苦、涩。 |
本品为棕褐色的水蜜丸,味甜、微酸。 |
注意事项 |
1.暴发火眼者忌用,其表现为眼白充血发红,怕光、流泪、眼屎多。 2.儿童应用时应先到医院检查眼部情况,如无其它眼病方可服用。 3.如有迎风流泪,又有视力急剧下降,应去医院就诊。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治疗一周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突发耳鸣耳聋者禁用。 2.本药只用于肝肾阴虚证之听力逐渐减退,耳鸣如蝉声者,凡属外耳、中耳病变而出现的耳鸣,如外耳道异物等,应去医院就诊。 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