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8丸相当于原生药3g |
每100丸重10g |
生产企业 |
宁夏启元国药有限公司 |
西安自力中药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5250 |
国药准字Z20003374 |
说明 | ||
适应症 |
滋肾,养肝,明目。用于肝肾阴虚,目涩畏光,视物模糊,迎风流泪。 |
滋补肝肾,镇静安神,养血通络。用于妇女绝经前后,肝肾阴虚引起的月经紊乱,潮热多汗,失眠健忘,心烦易怒,头晕耳鸣,咽干口渴,四肢酸楚,关节疼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8-10丸,一日3次。 |
口服,一次50粒,一日2次。 |
副作用 |
在服用本品期间,如果感到不适要尽快告诉医师或药师。情况紧急可先停止使用,必要时到医院就诊。目前尚未检索到本品的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禁忌 |
暴发火眼者忌用。其表现为眼白充血发红,怕光、流泪、眼屎多。 |
尚不明确 |
成分 |
熟地黄、酒萸肉、牡丹皮、山药、茯苓、泽泻、枸杞子、菊花、当归、白芍、蒺藜、石决明(煅)。辅料为:淀粉、糊精。 |
女贞子(酒炙)、覆盆子、菟丝子、枸杞子、何首乌(黑豆酒炙)、龟甲等。 |
性状 |
本品为深棕色的浓缩丸;气微香,味先甜而后苦、涩。 |
本品为深棕色的水蜜丸;味甘、微苦。 |
注意事项 |
1.儿童应用时应先到医院检查眼部情况,如无其它眼病方可服用。 2.如有迎风流泪,又有视力急剧下降,应去医院就诊。 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治疗一周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少进油腻。 2.肾阳虚症状明显者,如表现形寒肢冷、大便溏薄、面浮肢肿等症,不宜服用。 3.月经紊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4周症状无改善,应到医院诊治。 5.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6.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