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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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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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8丸相当于原生药3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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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宁夏启元国药有限公司 |
江西仁丰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5250 |
国药准字Z36020854 |
说明 | ||
适应症 |
滋肾,养肝,明目。用于肝肾阴虚,目涩畏光,视物模糊,迎风流泪。 |
补益肝肾,滋阴止血。用于肝肾阴虚,眩晕耳鸣,咽干鼻燥,腰膝酸痛,月经量多。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8-10丸,一日3次。 |
口服,一次9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在服用本品期间,如果感到不适要尽快告诉医师或药师。情况紧急可先停止使用,必要时到医院就诊。目前尚未检索到本品的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禁忌 |
暴发火眼者忌用。其表现为眼白充血发红,怕光、流泪、眼屎多。 |
尚不明确。 |
成分 |
熟地黄、酒萸肉、牡丹皮、山药、茯苓、泽泻、枸杞子、菊花、当归、白芍、蒺藜、石决明(煅)。辅料为:淀粉、糊精。 |
女贞子(蒸)、墨旱莲;辅料:炼蜜。 |
性状 |
本品为深棕色的浓缩丸;气微香,味先甜而后苦、涩。 |
本品为黑褐色的水蜜丸;气微,味甘而苦。 |
注意事项 |
1.儿童应用时应先到医院检查眼部情况,如无其它眼病方可服用。 2.如有迎风流泪,又有视力急剧下降,应去医院就诊。 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治疗一周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不易消化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4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