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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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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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复方 |
每瓶装10g |
生产企业 |
唐山集川药业利康制药有限公司 |
江苏海昇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3392 |
国药准字Z32021171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以及慢性湿疹。 |
本品具有去腐生新,清热解毒的作用。主治毛囊炎、结节性痒疹、成人痒疹、寻常疣、神经性皮炎等。 |
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1-2次,取少量涂于患处,并轻揉片刻。 |
1.毛囊炎(1)初期:患处未化脓,红肿热痛,常规消毒后,再将药点在疮头表面,几分钟后微有疼痛,疮头逐出黄的液体,病灶渐变软,用生理盐水洗去药物,结束治疗。(2)中、后期:病灶已化脓或组织坏死,但疮头被脓栓赌赛,用探针裹入少量药棉蘸要插入脓腔,并迅速旋转拔出,即可结束治疗。 2.节结性痒疹将药点在节结上,有疼痛感和少量渗出液,并消除节结,即用生理盐水洗去药品,如数量较多,可按上法分批治疗,如点药一次无感觉,可连续在原部位点药,直至上述现象出现。 3.寻常疣将药涂在病灶上,药干用药棉擦去,按此法连续涂药几次,见病变组织根部变黑坏死,擦去药物,结束治疗。若疣体表面较硬,应先将较硬组织削去,再按上法涂药治疗。 4.神经性皮炎将药分散点在病变部位,药店直径不超过3mm,每点距离2~3cm,病人感觉点药部位发痒,随后有微痛,有事出现水泡,至病变组织潮红,洗去药物即可结束治疗。如未出现上述现象,可在原点药部位重新点药。直至上述现象出现为止。 |
副作用 |
长期使用可致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以及继发感染。偶见过敏反应。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患处已破溃、化脓或有明显渗出者禁用。病毒感染者(如有疱疹、水疱)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醋酸地塞米松0.75毫克,樟脑10毫克,薄荷脑10毫克。辅料为:硬脂酸、白凡士林、十八醇、甘油、十二烷基硫酸钠、羟苯乙酯、二甲基亚砜、纯化水。 |
黄柏、紫草、五倍子、碳酸钠、生石灰。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乳膏;有樟脑的特异芳香。 |
为黑褐色混悬液体。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部位(如口、鼻等)。 2、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3、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用药1周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如并发细菌或真菌感染,请咨询医师处理。 6、运动员慎用。 7、小儿避免使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使用前应将药物搅匀,需稀释的药液随配随用,治疗要注意常规消毒, 清洁皮肤。 2.擦洗药物,应用生理盐水或冷开水擦洗,不能用酒精棉球擦洗。 3.切忌将药物进入眼内。大血管与近骨膜处药物不能久留。 4.用药后病变组织形成的痂,不可强行剥落,让其自行脱落,少数患者 脱痂时间较长,有一定痒感,属正常情况。 5.脱痂初期,皮肤粉红或留有少量色素,一至二个月后与正常皮肤同色, 不必担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