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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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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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按C18H33ClN2O5S计(1)10g:0.1g(2)20g:0.2g |
复方 |
生产企业 |
山东方明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乐泰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4032 |
国药准字H20074201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治疗寻常痤疮。 |
用于寻常痤疮,也可用于脂溢性皮炎及酒渣鼻、毛囊炎。 |
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用温水洗净患处,轻轻擦干后,取适量凝胶在患处涂一薄层,每日早晚各1次。 |
外用。剪去瓶尖圆顶(或将瓶口铝箔穿一小孔),一次1-2滴滴于患处,或蘸取适量药液于棉签上,涂抹患处。一日3次,2周为一疗程。必要时可重复一疗程。 |
副作用 |
可引起皮肤干燥、局部刺激、皮疹等过敏反应。偶见胃肠不适及腹泻。 |
可引起皮肤干燥、局部刺激、皮疹等过敏反应。 |
禁忌 |
有肠炎或溃疡性结肠病史者禁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成分 |
本品每支含克林霉素磷酸酯0.1克。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毫升含盐酸克林霉素(以克林霉素计)10毫克,甲硝唑8毫克。 |
性状 |
本品为几乎无色的透明凝胶。 |
本品为无色或微黄色澄清液体。 |
注意事项 |
1.本品局部吸收后,也可能引起腹泻,此时应立即停药,并向医师咨询。 2.请勿将本品用于其他细菌引起的皮肤感染。 3.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若误进眼睛,应以清水彻底冲洗。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孕妇慎用,哺乳期妇女如必须使用,应停止哺乳。 6.12岁以下儿童请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其他皮肤感染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