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林霉素磷酸酯凝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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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克林霉素磷酸酯凝胶

克林霉素甲硝唑搽剂

规格

10克:0.1克(按克林霉素计)

40ml
生产企业

江西普丽尔药业有限公司

黑龙江天龙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83253

国药准字H20055436
说明
适应症

用于治疗寻常痤疮。

用于寻常痤疮,也可用于脂溢性皮炎及酒渣鼻、毛囊炎。

用法用量

局部外用,用温水洗净患处,轻轻擦干后,取适量凝胶在患处涂一薄层,每日早晚各1次。

外用适量,涂抹患处。一日3次,2周为一疗程。必要时可重复一疗程。

副作用

可引起皮肤干燥、局部刺激、皮疹等过敏反应。偶见胃肠不适及腹泻。

可引起皮肤干燥、局部刺激、皮疹等过敏反应。

禁忌

有肠炎或溃疡性结肠病史者禁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成分

本品每支含克林霉素磷酸酯0.1克。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毫升含盐酸克林霉素(以克林霉素计)10毫克,甲硝唑8毫克。辅料为:甘油、乙醇。

性状

本品为无色或淡紫色凝胶。

本品为无色或微黄色澄清液体,有乙醇臭

注意事项

1.本品局部吸收后,也可能引起腹泻,此时应立即停药,并向医师咨询。

2.请勿将本品用于其他细菌引起的皮肤感染。

3.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若误进眼睛,应以清水彻底冲洗。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孕妇慎用,哺乳期妇女如必须使用,应停止哺乳。

6.12岁以下儿童请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其他皮肤感染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