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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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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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0g:0.2g |
15g:0.75g |
生产企业 |
黑龙江天辰药业有限公司 |
四川明欣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5435 |
国药准字H20063377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治疗寻常痤疮。 |
用于寻常痤疮。 |
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用温水洗净患处,轻轻擦干后,取适量凝胶在患处涂一薄层,每日早晚各1次。 |
洗净患处,轻轻揩干,取适量本品涂于患处,一日1-2次。 |
副作用 |
可引起皮肤干燥、局部刺激、皮疹等过敏反应。偶见胃肠不适及腹泻。 |
可引起接触性皮炎,皮肤烧灼感、瘙痒、发红、肿胀、皮肤干燥、脱屑等。 |
禁忌 |
有肠炎或溃疡性结肠病史者禁用。 |
皮肤有急性炎症及破溃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克林霉素磷酸酯0.01克,辅料为卡波姆、三乙醇胺、丙二醇、异丙醇。 |
本品每管含主要成份过氧苯甲酰750毫克,辅料为:多库脂钠、依地酸二钠、卡波姆940、丙二醇、帕罗萨姆182、丙烯酸脂共聚物(AC)、丙三醇、二氧化硅、氢氧化钠、纯水、枸橼酸。 |
性状 |
本品为几乎无色的透明凝胶。 |
白色均匀乳脂样凝胶。 |
注意事项 |
1.本品局部吸收后,也可能引起腹泻,此时应立即停药,并向医师咨询。 2.请勿将本品用于其他细菌引起的皮肤感染。 3.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若误进眼睛,应以清水彻底冲洗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孕妇慎用,哺乳期妇女如必须使用,应停止哺乳。 6.12岁以下儿童请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避免接触毛发和织物,以免脱色。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