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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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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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125gx12粒/盒 |
0.125g*12粒*1板 |
生产企业 |
上海普康药业有限公司 |
天津华津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7096 |
国药准字H20052134 |
说明 | ||
适应症 |
适用于克拉霉素敏感菌所引起的感染。 |
本品为大环内酯类广谱抗生素,适用于12岁以上患者,用于治疗下列敏感菌引起轻、中度感染: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由流感嗜血杆菌、卡他莫拉菌、肺炎链球菌引起。 |
用法用量 |
成人口服,常用量一次250毫克,每12小时1次;重症感染者一次500毫克,每12小时1次。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应连续服用6~14日。儿童口服,6个月以上的儿童按体重一次7.5毫克/公斤,每12小时1次。或按以下方法给药:体重8~11公斤,一次62.5毫克,每12小时1次;体重12~19公斤,一次125毫克,每12小时1次;体重20~29公斤,一次187.5毫克,每12小时1次;体重30~40公斤,一次250毫克,每12小时1次;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应连续服用5~10日。 |
本品可与食物同服或饭后一小时内服用,不得分割、压碎、咀嚼。常规剂量:一天一次,一次两粒。用法用量表:1.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500mg(2粒),一天一次,疗程5-7天。2.急性支气管炎:500mg(2粒),一天一次,疗程7天。3.社区获得性肺炎:500mg(2粒),一天一次,疗程14天。4.咽炎和扁桃体炎:500mg(2粒),一天一次,疗程10天。5.单纯性皮肤和软组织感染:500mg(2粒),一天一次,疗程5-7天。 |
副作用 |
1.主要有口腔异味(3%)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2%~3%)头痛(2%)血清氨基转移酶短暂升高。 2.可能发生过敏反应轻者为药疹荨麻疹重者为过敏及Stevens-Johnson症。 3.偶见肝毒性艰难梭菌引起的假膜性肠炎。 4.曾有发生短暂性中枢神经系统副作用的报告包括焦虑头昏失眠幻觉恶梦或意识模糊然而其原因和药物的关系仍不清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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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克拉霉素胶囊或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孕妇哺乳妇女期禁用。 3.严重肝功能损害者水电解质紊乱患者服用特非那丁治疗者禁用。 4.某些心脏病(包括心律失常心动过缓Q-T间期延长缺血性心脏病充血性心力衰竭等)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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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克拉霉素C。 |
地红霉素 |
性状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或结晶性粉末。 |
本品为肠溶胶囊,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或粉末。 |
注意事项 |
1.肝功能损害、中度至严重肾功能损害者慎用。 2.肾功能严重损害(肌酐清除率小于30ml/分钟)者须作剂量调整。常用量为一次250mg,一日1次;重症感染者首剂500mg,以后一次250mg,一日2次。 3.克拉霉素胶囊与红霉素及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之间有交叉过敏和交叉耐药性。 4.与别的抗生素一样可能会出现真菌或耐药细菌导致的严重感染此时需要中止使用克拉霉素胶囊同时采用适当的治疗。 5.克拉霉素胶囊可空腹口服也可与食物或牛奶同服与食物同服不影响其吸收。 6.血液或腹膜透析不能降低克拉霉素胶囊的血药浓度。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