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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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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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125gx12粒/盒 |
0.2gx100片/瓶 |
生产企业 |
上海普康药业有限公司 |
福建古田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7096 |
国药准字H35020073 |
说明 | ||
适应症 |
适用于克拉霉素敏感菌所引起的感染。 |
临床主要用于:①各种酸相关性疾病:如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卓-艾综合征、上消化道出血、反流性食管炎、高酸性胃炎等。②据报道,可用于治疗带状疱疹和包括生殖器在内的其它疱疹性感染。 |
用法用量 |
成人口服,常用量一次250毫克,每12小时1次;重症感染者一次500毫克,每12小时1次。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应连续服用6~14日。儿童口服,6个月以上的儿童按体重一次7.5毫克/公斤,每12小时1次。或按以下方法给药:体重8~11公斤,一次62.5毫克,每12小时1次;体重12~19公斤,一次125毫克,每12小时1次;体重20~29公斤,一次187.5毫克,每12小时1次;体重30~40公斤,一次250毫克,每12小时1次;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应连续服用5~10日。 |
口服:①成人:每次200~400mg,1日800~1600mg,一般于饭后及睡前各服1次,疗程一般为4~6周。另有主张一日量分2次(每次400mg)或顿服疗法(晚间一次性口服800mg)。②儿童:一次按体重5~10mg/kg,一日2~4次服用,饭后服,重症者睡前加服1次。亦可参照成人方法,将1日量分作2次或1次顿服,疗程同上。 |
副作用 |
1.主要有口腔异味(3%)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2%~3%)头痛(2%)血清氨基转移酶短暂升高。 2.可能发生过敏反应轻者为药疹荨麻疹重者为过敏及Stevens-Johnson症。 3.偶见肝毒性艰难梭菌引起的假膜性肠炎。 4.曾有发生短暂性中枢神经系统副作用的报告包括焦虑头昏失眠幻觉恶梦或意识模糊然而其原因和药物的关系仍不清楚。 |
1.长期用药或加大剂量时可出现:男性乳房肿胀、泌乳现象、性欲减退、腹泻、眩晕或头痛、肌痉挛或肌痛、皮疹、脱发等。 2.偶见的不良反应有:①精神紊乱,多见于老年或重病患者,停药后48小时内能恢复;②咽喉痛热;③不明原因的出血或瘀斑,以及异常倦怠无力;④粒细胞减少或其他异常血象,多见于合并症严重之患者。 |
禁忌 |
1.对克拉霉素胶囊或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孕妇哺乳妇女期禁用。 3.严重肝功能损害者水电解质紊乱患者服用特非那丁治疗者禁用。 4.某些心脏病(包括心律失常心动过缓Q-T间期延长缺血性心脏病充血性心力衰竭等)患者禁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成分 |
克拉霉素C。 |
西咪替丁。化学名:N";-甲基-N";";-[2[[(5-甲基-1H-咪唑-4-基)甲基]硫代]乙基]-N-氰基胍。 分子式:C10H16N6S分子量:252.34 |
性状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或结晶性粉末。 |
本品为白色或加有着色剂的淡蓝色或浅灰绿色片 |
注意事项 |
1.肝功能损害、中度至严重肾功能损害者慎用。 2.肾功能严重损害(肌酐清除率小于30ml/分钟)者须作剂量调整。常用量为一次250mg,一日1次;重症感染者首剂500mg,以后一次250mg,一日2次。 3.克拉霉素胶囊与红霉素及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之间有交叉过敏和交叉耐药性。 4.与别的抗生素一样可能会出现真菌或耐药细菌导致的严重感染此时需要中止使用克拉霉素胶囊同时采用适当的治疗。 5.克拉霉素胶囊可空腹口服也可与食物或牛奶同服与食物同服不影响其吸收。 6.血液或腹膜透析不能降低克拉霉素胶囊的血药浓度。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儿童、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下列情况慎用:严重心脏及呼吸系统疾患、系统性红斑狼疮、器质性脑病、肝肾功能不全。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