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砂养胃颗粒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香砂养胃颗粒

除湿止痒洗液

规格

每袋装5g(相当于饮片10g)

每瓶装100ml、150ml、200ml、220ml、250ml、300ml、500ml
生产企业

黑龙江久久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省通园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3020904

国药准字B20020447
说明
适应症

温中和胃。用于胃阳不足、湿阻气滞所致的胃痛、痞满,症见胃痛隐隐、脘闷不舒、呕吐酸水、嘈杂不适、不思饮食、四肢倦怠。

清热除湿,祛风止痒。用于急性、亚急性湿疹证属湿热或湿阻型的辅助治疗。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2次。

外用,一日3~4次,涂抹患处;亦可用水稀释10倍后洗浴。

副作用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成分

木香、砂仁、白术、半夏(制)、茯苓、香附(醋制)、陈皮、枳实(炒)、豆蔻(去壳)、广藿香、厚朴(姜制)、甘草。

蛇床子、黄连、黄柏、白鲜皮、苦参、虎杖、紫花地丁、地肤子、萹蓄、茵陈、苍术、花椒、冰片。 辅料为乙醇、枸橼酸。

性状

本品为棕色或棕褐色的颗粒;气微,味辛、微苦。

本品为黄棕色的液体 ;具冰片香气。

注意事项

1.忌生冷油腻食物。2.胃痛症见胃部灼热,隐隐作痛,口干舌燥者不宜服用本药。3.服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应去医院就诊。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年老体虚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长期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本品宜用温开水送服。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4.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热性药物或使用其他外用药类。5.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