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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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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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片重0.6g |
每丸重9g |
生产企业 |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521 |
国药准字Z23021039 |
说明 | ||
适应症 |
健胃消食、助气止痛、用于肠胃衰弱(胃动力不足)、消化不良、泛酸、腹痛呕吐(胃痛、返胃)、肠鸣泄泻、胃及十二指肠溃疡等慢性胃炎。 |
健脾消食。用于脾胃不健,腹胀久泻,面黄肌瘦,消化不良,食欲不振。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8片,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糖尿病患者禁用。 |
孕妇忌服。 |
成分 |
木香、陈皮、豆蔻、厚朴、砂红、香附、茯荃、苍术、白术、党参、神曲、麦芽、半夏曲。 |
麦芽(炒)、苍术(生、米泔水拌炒各半)、陈皮、山药、茯苓、芡实(麸炒)、六神曲(麸炒)、山楂(去核、炒)、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片;气香,味微苦。 |
本品为黄褐色的大蜜丸;味甘、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生冷油腻食物。 2.胃痛症见胃部灼热,隐隐作痛,口干舌燥者不宜服用本药。 3.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应去医院就诊。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年老体虚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长期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6.本品宜用温开水送服。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2.不适用于急性肠炎腹泻,主要表现为腹痛、水样大便频繁,或发烧。3.不适用于口干、舌少津,或有手足心热,食欲不振,脘腹作胀。4.哺乳期妇女慎用。5.小儿用法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6.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时,应立即停用并到医院诊治。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