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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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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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9g |
0.25gx12粒x3板/盒 |
生产企业 |
黑龙江葵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吉林省通化振国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1722 |
国药准字Z22022111 |
说明 | ||
适应症 |
温中和胃。用于不思饮食,胃脘满闷或泛吐酸水。 |
本品疏风散寒,宣肺解表,镇咳祛痰。用于风寒咳嗽,呕吐,咽喉肿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口服,一次4~6粒,一日2~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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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木香、砂仁、白术、陈皮、茯苓、半夏(制)、香附(醋制)、枳实(炒)、豆蔻(去壳)、厚朴(姜制)、广藿香、甘草、生姜、大枣。 |
桔梗、荆芥、百部、紫菀(制)、白前(制)、前胡、款冬花(蜜炙)、麻黄(蜜炙)、陈皮、苦杏仁(炒)、防风 |
性状 |
本品为黑色的水丸,除去包衣后显棕褐色,气微,味辛、微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颗粒;味微甜、苦。 |
注意事项 |
1.忌生冷油腻食物. 2.胃痛症见胃部灼热,隐隐作痛.口干舌燥者不宜服用本药。 3.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应去医院就诊.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年老体虚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长期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6.本品宜用温开水送服。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 本品适用于风寒咳嗽,其表现为咳嗽声重,气急,咳痰稀薄色白,常伴鼻塞,流清涕。 3. 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服用三天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5. 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6. 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 7. 本品不宜长期服用,儿童、孕妇、体质虚弱者慎用。 8.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