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袋装9g |
每丸重6g |
生产企业 |
辽宁汉草堂中药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冯了性(佛山)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1020073 |
国药准字Z20027089 |
说明 | ||
适应症 |
温中和胃。用于不思饮食,呕吐酸水,胃脘满闷,四肢倦怠。 |
温中散寒,补脾健胃。用于脾胃虚寒,脘腹挛痛,呕吐泄泻,消化不良。 |
用法用量 |
温中和胃。用于不思饮食,呕吐酸水,胃脘满闷,四肢倦怠。 |
口服,一次6~9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孕妇忌服;感冒发热者忌服 |
成分 |
木香、砂仁、白术、陈皮、茯苓、半夏(制)、香附(醋制)、枳实(炒)、豆蔻(去壳)、厚朴(姜炙)、广藿香、甘草。 |
丁香、豆蔻、党参、白术(炒)、干姜、炙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黑色的水丸;除去包衣后显棕褐色;气微,味辛、微苦。 |
本品为棕黑色的大蜜丸;气香,味辛,苦,微甘。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 3.胃阴虚者不宜用,主要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 3.不适用于急性肠道传染病之剧烈恶心、呕吐、水泻不止。 4.服药三日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时,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5.小儿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