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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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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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9g |
每袋装2克 |
生产企业 |
辽宁汉草堂中药有限公司 |
河南蓝天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1020073 |
国药准字Z41020255 |
说明 | ||
适应症 |
温中和胃。用于不思饮食,呕吐酸水,胃脘满闷,四肢倦怠。 |
健脾开胃,消食化积,用于小儿因脾胃不和引起的食积胀满,饮食停滞,呕吐泄泻。 |
用法用量 |
温中和胃。用于不思饮食,呕吐酸水,胃脘满闷,四肢倦怠。 |
口服,小儿一次0.5克,每日3次,周岁以内酌减。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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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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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木香、砂仁、白术、陈皮、茯苓、半夏(制)、香附(醋制)、枳实(炒)、豆蔻(去壳)、厚朴(姜炙)、广藿香、甘草。 |
鸡内金、六神曲。辅料为白糖、淀粉。 |
性状 |
本品为黑色的水丸;除去包衣后显棕褐色;气微,味辛、微苦。 |
本品为淡黄色或黄白色粉末;味甜。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 3.胃阴虚者不宜用,主要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