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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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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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9g |
50mg |
生产企业 |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乐仁堂制药厂 |
辽宁新高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2020457 |
国药准字H20163183 |
说明 | ||
适应症 |
温中和胃。用于不思饮食,呕吐酸水,胃脘满闷,四肢倦怠。 |
适用于因胃肠道动力减慢(功能性消化不良、慢性胃炎等所致)引起的消化不良症状,包括上腹部饱胀感、上腹痛、食欲不振、恶心和呕吐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袋,一日2次。 |
成人常用剂量为一次50mg,每日3次,餐前口服。根据患者年龄和症状可相应调整剂量,可将药片分切后口服。若用药2周后症状改善不明显,宜停药。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严重不良反应:1、休克和过敏性样反应(发生率不明):使用本品可能会发生休克和过敏性样反应,故应密切观察。若出现低血压、呼吸困难、喉水肿、荨麻疹、脸色苍白和出汗等任何休克和过敏性样反应的征兆,应停药,采取适当的治疗措施。2、肝功能异常和黄疸(发生率不明):使用本品可能会发生伴AST,ALT和γ-GTP等增高的肝功能异常和黄疸,故应密切观察。若有异常现象发生,应停药,采取适当的治疗措施。 |
禁忌 |
孕妇、糖尿病患者禁用。 |
1、因胃肠动力增强可能加重胃肠道出血、机械性梗阻或穿孔的损害,故此类患者禁用本品。2、已知对伊托必利过敏,或对本品中的任何成份有过敏史的的患者禁用盐酸伊托必利片。 |
成分 |
白术、陈皮、茯苓、半夏(制)、香附(醋制)、枳实(炒)、豆蔻(去核)、厚朴(姜制)、广藿香、甘草、木香、砂仁。 |
盐酸伊托必利 |
性状 |
本品为黑色的水丸,除去包衣后显棕褐色;气微,味辛、微苦。 |
本品为白色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呈白色 |
注意事项 |
1.忌生冷油腻食物。 2.胃痛症见胃部灼热,隐隐作痛,口干舌燥者不宜服用本品。 3.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应去医院就诊。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年老体虚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长期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6.本品宜用温开水送服。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能增强乙酰胆碱的作用,必须谨慎使用。2、盐酸伊托必利片使用中若出现心电图QTC间期延长,应停药。3、虽然未证实本品对驾驶和操作机器的能力有影响,但由于偶尔可发生眩晕和激动,故应注意药物对人体机敏性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