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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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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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5mg |
0.1g*24粒 |
生产企业 | 药大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3020396 |
国药准字H10930175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为平喘药。适用于支气管哮喘,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和其它伴有支气管痉挛的肺部疾病。 |
本品为抗变态反应药。 1、用于支气管哮喘及过敏性鼻炎的预防性治疗。 2、用于治疗特应性皮炎。 3、用于治疗疤痕疙瘩、增生性疤痕。 |
用法用量 |
口服。给药剂量应个体化。 1.成人:开始1-2周,一次1.25mg (半片),一日2-3次。以后可加至一次2.5mg(一片),一日3次。 2.儿童:按体重一次0.065mg/kg(但一次总量不应超过1.25mg),一日3次。 |
口服。成人每日3次,每次1粒(0.1g);儿童每日5mg/kg,分3次服用。 |
副作用 |
1.报告的有震颤、头痛、恶心、强直性痉挛、心动过速和心悸 这些均为拟交感胺类药的作用特点,这些不良反应若出现,大多在开始用药1—2周内自然消失。 2.可能会发生皮疹和荨麻疹不良反应。 3.亦发现过睡眼失调和行为失调,如易激动、多动、坐立不安等。 |
1、肝脏:偶尔出现肝功能异常,需注意观察,可采取减量、停药等适当措施。 2、肾脏:偶尔可能出现BUN、肌酐的增高等,要仔细观察,确认有异常的时候应停止使用并适当处理。 3、泌尿系统:偶见膀胱刺激症状,应停止用药。 4、血液:可有红细胞数和血色素量下降。 5、胃肠:有时发现食欲缺乏,恶心、呕吐、腹痛、腹胀、便秘、腹泻、胃部不适,偶有胃部不消化感。 6、精神神经系统:头痛、嗜睡、偶尔头 重、失眠、头昏、全身疲倦感等症状。 7、过敏反应:皮疹,偶见全身痒等过敏症状,此时应 停药。 8、其它:偶见心悸、浮肿、 面部红晕、鼻出血、口腔炎等症状。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孕妇禁用。 2、对本产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活性成份为硫酸特布他林 |
本品主要成份为曲尼司特。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内容物为浅黄色或浅黄绿色颗粒或粉末。 |
注意事项 |
1.少数病例有手指震颤﹑头痛﹑心悸及胃肠道障碍,口服5mg时,手指震颤发生率可达20%-33%。 2.甲状腺机能亢进﹑冠心病﹑高血压﹑糖尿病患者慎用。 3.大剂量应用可使有癫痫病史的患者发生酮症酸中毒。 4.长期应用可产生耐受性,疗效降低。 5.β2-受体激动剂可能会引起低血钾,当与黄嘌呤衍生物﹑类固醇﹑利尿药合用及缺氧都可能增加低血钾症的发生,因此,在这种情况下需监测血清钾的浓度。运动员慎用。 |
1.服用本品出现膀胱刺激症状、肝功能异常时,往往伴有外周血中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在服用本品期间要定期检查血液以观察其转归。 2.本品能阻断过敏反应发生的环节,季节性过敏患者在服用本药时,应在好发季节提前开始服用,直到好发季节结束。 3.本品与支气管扩张剂、糖皮质激素、抗组胺药等不同,不能迅速减轻急性发作及其症状。 4.激素依赖性患者使用本品时,激素用量应慢慢减少,不可突然停用。 5.本品可与其它平喘药并用,以本品作为基础处方药,有规则地服用。 6.特应性皮炎、瘢痕疙瘩、增生性瘢痕患者应长期坚持服用,兼有治疗和预防作用。 7.肝、肾功能异常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