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2.5mg |
0.75mg |
生产企业 | 福州海王福药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3020396 |
国药准字H35020317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为平喘药。适用于支气管哮喘,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和其它伴有支气管痉挛的肺部疾病。 |
主要用于过敏性与自身免疫性炎症性疾病。如结缔组织病,严重的支气管哮喘,皮炎等过敏性疾病,溃疡性结肠炎,急性白血病,恶性淋巴瘤等。此外,本药还用于某些肾上腺皮质疾病的诊断——地塞米松抑制试验。 |
用法用量 |
口服。给药剂量应个体化。 1.成人:开始1-2周,一次1.25mg (半片),一日2-3次。以后可加至一次2.5mg(一片),一日3次。 2.儿童:按体重一次0.065mg/kg(但一次总量不应超过1.25mg),一日3次。 |
口服,成人开始剂量为一次0.75~3.00mg(1~4片),一日2~4次。维持量约一日0.75mg(1片),视病情而定。 |
副作用 |
1.报告的有震颤、头痛、恶心、强直性痉挛、心动过速和心悸 这些均为拟交感胺类药的作用特点,这些不良反应若出现,大多在开始用药1—2周内自然消失。 2.可能会发生皮疹和荨麻疹不良反应。 3.亦发现过睡眼失调和行为失调,如易激动、多动、坐立不安等。 |
本品较大剂量易引起糖尿病、消化道溃疡和类柯兴综合征症状,对下丘脑-垂体-肾上腺轴抑制作用较强。并发感染为主要的不良反应。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及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有过敏史患者禁用。高血压、血栓症、胃与十二指肠溃疡、精神病、电解质代谢异常、心肌梗塞、内脏手术、青光眼等患者一般不宜使用。特殊情况下权衡利弊使用,但应注意病情恶化的可能 |
成分 |
本品活性成份为硫酸特布他林 |
16α-甲基-11β,17α,21-三羟基-9α-氟孕甾-1,4-二烯-3,20-二酮-21-醋酸酯。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少数病例有手指震颤﹑头痛﹑心悸及胃肠道障碍,口服5mg时,手指震颤发生率可达20%-33%。 2.甲状腺机能亢进﹑冠心病﹑高血压﹑糖尿病患者慎用。 3.大剂量应用可使有癫痫病史的患者发生酮症酸中毒。 4.长期应用可产生耐受性,疗效降低。 5.β2-受体激动剂可能会引起低血钾,当与黄嘌呤衍生物﹑类固醇﹑利尿药合用及缺氧都可能增加低血钾症的发生,因此,在这种情况下需监测血清钾的浓度。运动员慎用。 |
1 结核病、急性细菌性或病毒性感染患者慎用,必要应用时,必须给予适当的抗感染治疗。 2 长期服药后,停药前应逐渐减量。 3 糖尿病、骨质疏松症、肝硬化、肾功能不良、甲状腺功能低下患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