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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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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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毎丸重9克 |
6g*10袋 |
生产企业 |
三普药业有限公司 |
太极集团浙江东方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3020088 |
国药准字Z20044327 |
说明 | ||
适应症 |
滋补肝肾。用于肝肾不足,头晕耳鸣,潮热。 |
清热散风,解毒,通便。用于头晕耳鸣,目赤,鼻窦炎,口舌生疮,牙龈肿痛,大便秘结。 |
用法用量 |
口服,水蜜丸一次9克,一日2次。 |
口服,水丸一次6克,一日1~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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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忌服。 |
成分 |
熟地黄、地黄、山药(麸炒)、泽泻(麸炒)、地骨皮、郁金(醋制)、茯苓、五味子(醋制)、女贞子。 |
大黄、黄芪、黄柏、栀子、连翘、防风、荆芥、菊花、薄荷、川芎、白芷、桔梗。 |
性状 |
本品为黑褐色的水蜜丸或黑色的大蜜丸;味苦、微甜、略酸。 |
本品为黑褐色的水丸;气香,味涩、微苦、略辛凉。 |
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2.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服。3.感冒病人不宜服用。4.本品宜饭前服用。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上清丸。3.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5.小儿、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上清丸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