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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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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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3g*45粒 |
每袋装10g |
生产企业 |
贵州健兴药业有限公司 |
湖北虎泉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80082 |
国药准字Z10983059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用于实热火毒所致的急性咽喉炎。 |
平喘止咳,利咽祛痰。用于小儿肺炎喘咳,咽喉炎症。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粒,一日3次。 |
口服,小儿一岁以下,一次0.8g,一至三岁,一次1.6g,四岁以上,一次2.5g;一日4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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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虚寒重症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麻黄、黄芩、紫苏子、甘草、桑白皮、苦杏仁、地骨皮、石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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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粉末,气微香,味苦、凉。 |
本品为棕黄 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本品仅用于实热火毒、三焦热盛之证,虚寒者慎用。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年老体弱、脾虚大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运动员慎用。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