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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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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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片重0.6g |
0.5g*16片 |
生产企业 |
酒泉大得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鑫齐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0876 |
国药准字H20074156 |
说明 | ||
适应症 |
温胃益火。用于消化不良,食欲不振,寒性腹泻等。 |
胃及十二指肠溃疡、急慢性胃炎,胆汁反流性胃炎,食管炎,以及非溃疡性消化不良,症见胃灼痛,反酸、烧心、饱胀、早饱、恶心、呕吐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片。一日2~3次。 |
咀嚼后咽下。一次1~2片,一日3次。餐后1~2小时、睡前或胃部不适时服用。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大剂量服用可导致胃肠道不适,软糊状大便。 |
禁忌 |
孕妇禁用。 |
肾功能损伤病人(肌酐清除率<30毫升/分钟)不能长期、大剂量服用。 |
成分 |
石榴子,肉桂,豆蔻,荜茇,红花。 |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份碱式碳酸铝镁0.5克。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素片;气微香、味酸、辣。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胃阴虚者不宜用,其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7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或消失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3.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妊娠期头三个月,严重心、肾功能不全者,高镁血症、高钙血症者慎用。 5.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请立即就医。 6.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