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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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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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片重0.46g |
每10粒重2g |
生产企业 |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内蒙古库伦蒙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80658 |
国药准字Z15020876 |
说明 | ||
适应症 |
温胃益火。用于消化不良,食欲不振,寒性腹泻等。 |
暖胃助消。用于寒热积聚,消化不良,胃胀不适,呕吐泄泻。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片。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9~15粒,一日1~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禁用。 |
孕妇慎用。 |
成分 |
石榴子,肉桂,豆蔻,荜茇,红花。 |
石榴、白豆蔻、诃子、光明盐、肉桂、五灵脂、胡椒、山柰、荜茇、寒水石(热制)。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素片;气微香、味酸、辣。 |
本品为浅棕色的水丸;气香,味辛、咸。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胃阴虚者不宜用,其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7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生冷油腻食物。2.孕妇慎用。3.服用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人参或其制剂。4.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并去医院就诊。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