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袋装1.2g |
每粒含凝乳酶活力不少于40单位,胃蛋白酶活力不少于15单位,维生素B1210μg |
生产企业 |
西藏藏医学院藏药有限公司 |
新疆生化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4020118 |
国药准字H65020388 |
说明 | ||
适应症 |
温胃益火。用于消化不良,食欲不振,寒性腹泻。 |
用于慢性胃炎所致的上腹部不适、胀满、食欲不振等。对婴儿吐奶和消化不良性腹泻有良好效果。 |
用法用量 |
一次1.2克,一日1~3次。 |
口服。成人:一次2-3粒,一日三次:婴幼儿只服内容物,用水冲服,一次1粒,一日3次:六个月以下婴儿半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临床试验发现个别病例有胃部不适及背部瘙痒感,停药后即消失。 |
禁忌 |
孕妇忌服。 |
胃黏膜出血患者禁用。 |
成分 |
石榴子、肉桂、荜茇、红花、豆蔻。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粒含羔羊胃提取物200毫克(凝乳酶活力不少于40单位,胃蛋白酶活力不少于15单位),维生素B1210微克。辅料为: |
性状 |
本品为浅红棕色粉末;气微香、味酸、辣。 |
本品的内容物为类白色或淡黄色粉末,味腥,有引湿性。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2.不适用于阴虚火旺者,症见口干、舌少津,或有手足心热,大便干等。3.合并患有感冒,肺炎等热性病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小儿用法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5.服药七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时,应立即停用并到医院诊治。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不宜和奶制品一起调制服用。2.用水冲服时,水温不得超过40℃。3.本品在碱性溶液中易破坏失活,PH6以上不稳定。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请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