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椒草咳喘颗粒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石椒草咳喘颗粒

小儿咳喘灵颗粒

规格

8g*9袋

每袋装10克 ;每袋装2克
生产企业

云南优克制药公司

山西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25635

国药准字Z14020371
说明
适应症

彝医:搓止拉七。 中医:清热化痰、止咳平喘。用于肺热引起的咳嗽痰稠、口干咽痒,以及急慢性支气管炎引起的痰湿咳喘。

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用法用量

温开水冲服,一次8~16克,一日3~4次。

开水冲服,2岁以内一次半袋;3至4岁一次3/4袋,5至7岁一次1袋,一日3~4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禁忌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尚不明确。

成分

陈皮、石菖蒲、虎杖、天冬、石椒草、百部、通关藤、臭灵丹、苦杏仁、鱼腥草、桑白皮、蔗糖、糊精、制成、

麻黄、石膏、苦杏仁、瓜蒌、板蓝根、金银花、甘草。辅料为蔗糖,糊精。

性状

本品为浅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气香,味甜、微酸。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辛。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4.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5、糖尿病患儿、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