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椒草咳喘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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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石椒草咳喘颗粒

氢溴酸右美沙芬溶液

规格

8g*9袋

0.002
生产企业

云南优克制药公司

上海延安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25635

国药准字H20066655
说明
适应症

彝医:搓止拉七。 中医:清热化痰、止咳平喘。用于肺热引起的咳嗽痰稠、口干咽痒,以及急慢性支气管炎引起的痰湿咳喘。

用于干咳、包括上呼吸道感染(如感冒和咽炎)、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

用法用量

温开水冲服,一次8~16克,一日3~4次。

口服。成人一次15ml,一日3次;儿童每日按1mg/kg体重,分3~4次服用。或遵医嘱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偶有头晕、轻度嗜睡、恶心、胃部不适、皮疹等轻微反应,但不影响继续用药。

禁忌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1.妊娠3个月内妇女、有精神病史者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2.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停药不满两周的患者禁用。

成分

陈皮、石菖蒲、虎杖、天冬、石椒草、百部、通关藤、臭灵丹、苦杏仁、鱼腥草、桑白皮、蔗糖、糊精、制成、

氢溴酸右美沙芬

性状

本品为浅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气香,味甜、微酸。

本品为棕色具有芳香气味的液体。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4.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1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时请咨询医师。 2.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哮喘患者、痰多的患者、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4.孕妇慎用。 5.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