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椒草咳喘颗粒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石椒草咳喘颗粒

阿胶胶囊

规格

8g*9袋

0.5g*24粒
生产企业

云南优克制药公司

山东福牌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25635

国药准字Z10950077
说明
适应症

彝医:搓止拉七。 中医:清热化痰、止咳平喘。用于肺热引起的咳嗽痰稠、口干咽痒,以及急慢性支气管炎引起的痰湿咳喘。

补血滋阴,润燥,止血。用于血虚萎黄,眩晕心悸,肌萎无力,心烦不眠,虚风内动,肺燥咳嗽,劳嗽咯血,吐血尿血,便血崩漏,妊娠胎漏。

用法用量

温开水冲服,一次8~16克,一日3~4次。

口服,一次3~9粒,一日2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糖尿病患者禁用。

成分

陈皮、石菖蒲、虎杖、天冬、石椒草、百部、通关藤、臭灵丹、苦杏仁、鱼腥草、桑白皮、蔗糖、糊精、制成、

阿胶。

性状

本品为浅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气香,味甜、微酸。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色的颗粒和粉末;气微,味微甘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4.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本品宜饭前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