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椒草咳喘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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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石椒草咳喘颗粒

阿胶泡腾颗粒

规格

8g*9袋

6g*9袋
生产企业

云南优克制药公司

山东华信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25635

国药准字Z10900023
说明
适应症

彝医:搓止拉七。 中医:清热化痰、止咳平喘。用于肺热引起的咳嗽痰稠、口干咽痒,以及急慢性支气管炎引起的痰湿咳喘。

补血滋阴,润燥,止血。用于血虚萎黄,眩晕心悸,心烦不眠,肺燥咳嗽。

用法用量

温开水冲服,一次8~16克,一日3~4次。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尚不明确

成分

陈皮、石菖蒲、虎杖、天冬、石椒草、百部、通关藤、臭灵丹、苦杏仁、鱼腥草、桑白皮、蔗糖、糊精、制成、

阿胶,辅料为蔗糖,枸缘酸,碳酸氢钠,甜菊素。

性状

本品为浅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气香,味甜、微酸。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味酸甜。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4.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油腻食物。2.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3.感冒病人不宜服用。4.孕妇,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本品宜饭前服用。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它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