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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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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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50μg |
10mg*10片 |
生产企业 |
重庆药友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国药集团宜宾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0373 |
国药准字H20110108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适用于良性记忆障碍,提高患者指向记忆、联想学习、图像回忆、无意义图形再认及人像回忆等能力。对痴呆患者和脑器质性病变引起的记忆障碍亦有改善作用。 |
临床上主要用于治疗阿尔茨海默式病,对痴呆患者和脑器质性病变引起的记忆障碍亦有改善作用。 |
用法用量 |
本品口服。一次0.1~0.2mg,一日2次,一日量最多不超过0.45mg,或遵医嘱。 |
口服,一日2次,建议与早餐及晚餐同服,请遵医嘱用。 |
副作用 |
一般不明显,剂量过大时可引起头晕、恶心、出汗、胃肠道不适、视力模糊、乏力等反应,一般可自行消失,反应明显时减量、停药后缓解、消失。 |
尚不明确。 |
禁忌 |
癫痫、肾功能不全、机械性肠梗阻、心绞痛等患者禁用。 |
1.对氢溴酸加兰他敏过敏者禁用。2.加兰他敏为胆碱酯酶抑制剂,在麻醉的情况下禁止使用。3.心绞痛和心动过缓的患者禁用。4.严重哮喘或肺功能障碍的患者禁用。5.重度肝脏损害者禁用。6.重度肾脏损害者禁用。7.机械性肠梗阻的患者禁用。 |
成分 |
石杉碱甲。 |
氢溴酸加兰他敏。 |
性状 |
石杉碱甲胶囊为白色或者类白色颗粒或者粉末。 |
片剂 |
注意事项 |
1、心动过缓、支气管哮喘者慎用。 2、本品为可逆性ACHE抑制剂,其用量有个体差异,一般应从小剂量开始,逐渐增量。 |
1.有消化性溃疡病史、或同时使用非甾体抗炎药的病人慎用。2.中度肝脏损害的病人慎用本品,必要时应适当减量。3.中度肾脏损害的病人慎用本品,必要时应减量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