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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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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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50IU/瓶(100IU/ml,2.5ml) |
0.125g(12.5万单位) |
生产企业 |
四川远大蜀阳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上海旭东海普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20043093 |
国药准字H31020563 |
说明 | ||
适应症 |
主要用于预防和治疗破伤风,尤其适用于对破伤风抗毒素(TAT)有过敏反应者。 |
1.本品可作为青霉素过敏患者治疗下列感染的替代用药: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鼻窦炎;溶血性链球菌所致猩红热、蜂窝织炎;白喉及白喉带菌者;气性坏疽、炭疽、破伤风;放线菌病;梅毒;李斯特菌病等。 2.军团菌病。 3.肺炎支原体肺炎。 4.肺炎衣原体肺炎。 5.衣原体属、支原体属所致泌尿生殖系感染。 6.沙眼衣原体结膜炎。 7.淋病奈瑟菌感染。 8.厌氧菌所致口腔感染。 9.空肠弯曲菌肠炎。 10.百日咳。 |
用法用量 |
用法:供臀部肌内注射,不需作皮试,不得用作静脉注射。用量:1.预防剂量:儿童、成人一次用量250IU。创面严重或创面污染严重者可加倍。2.参考治疗剂量:3000~6000IU,尽快用完,可多点注射。 |
口服。 1.成人一日1~2g,分3~4次服用。 2.军团菌病患者,一日2~4g,分4次服用。 3.小儿按体重一日30~50mg/kg,分3~4次服用。 |
副作用 |
一般无不良反应。极少数人有红肿、疼痛感,无需特殊处理,可自行恢复。 |
1.胃肠道反应有腹泻﹑恶心﹑呕吐﹑中上腹痛﹑口舌疼痛﹑胃纳减退等,其发生率与剂量大小有关。 2.肝毒性少见,患者可有乏力﹑恶心﹑呕吐﹑腹痛﹑发热及肝功能异常,偶见黄疸等。 3.大剂量(≥4g/日)应用时,尤其肝﹑肾疾病患者或老年患者,可能引起听力减退,主要与血药浓度过高(>12mg/L)有关,停药后大多可恢复。 4.过敏反应表现为药物热﹑皮疹﹑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发生率约0.5%~1%。 5.其他,偶有心律失常,口腔或阴道念珠菌感染。 |
禁忌 |
对人免疫球蛋白类制品有过敏史者或有其它严重过敏史者禁用。 |
对本品及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1、主要成份:破伤风人免疫球蛋白:来源于用人用破伤风疫苗免疫的供血浆者采集的含高效价破伤风抗体的血浆。 2、主要辅料:葡萄糖,30-50g/L。 |
本品主要成分为红霉素。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或淡黄色的澄清液体,可带乳光,不应有异物、浑浊或摇不散的沉淀 |
本品为肠溶衣片或肠溶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注意事项 |
1. 应用本品作被动免疫的同时,可使用吸附破伤风疫苗进行自动免疫,但注射部位和用具应分开;2. 制品应为澄清或可带乳光液体,可能出现微量沉淀,但一经摇动应立即消散。若有摇不散的沉淀或异物,以及西林瓶有裂纹、过期失效等情况,均不得使用。3. 开瓶后,制品应一次注射完毕,不得分次使用。 |
1.溶血性链球菌感染用本品治疗时,至少需持续10日,以防止急性风湿热的发生。 2.肾功能减退患者一般无需减少用量,但严重肾功能损害者本品的剂量应适当减少。 3.肝病患者本品的剂量应适当减少。 4.用药期间定期随访肝功能。 5.患者对一种红霉素制剂过敏或不能承受时,对其他红霉素制剂也可能过敏或不能承受。 6.因不同细菌对红霉素的敏感性存在一定差异,故应做药敏测定。 7.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干扰Higerty法的荧光测定,使尿儿茶酚胺的测定值出现假性增高;血清碱性磷酸酶、胆红素、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和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的测定值均可能增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