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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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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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12g |
0.1g |
生产企业 |
赤峰维康生化制药有限公司 |
上海衡山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5020848 |
国药准字H31021556 |
说明 | ||
适应症 |
1. 硫酸软骨素用于治疗关节痛、关节炎以及肩胛关节痛,腹腔手术后疼痛、神经痛、神经性偏头痛等。 2. 硫酸软骨素作为保健食品或保健药品长期应用于防治冠心病、心绞痛、心肌梗死、冠状动脉粥样硬化、心肌缺血等疾病,无明显的毒副作用,能显著降低冠心病患者的发病率和死亡率。长期的临床应用发现,在动脉和静脉壁上沉积的脂肪等脂质可以被有效地去除或减少,能显著降低血浆胆固醇,从而防止动脉粥样硬化的形成。 3. 预防和治疗链霉素引起的听觉障碍以及各种噪音引起的听觉困难、耳鸣症等,效果显著。 4. 对慢性肾炎、慢性肝炎、角膜炎以及角膜溃疡等有辅助治疗作用。 5. 近年来报道,鲨鱼软骨中的软骨素有抗肿瘤的作用。此外,硫酸软骨素还应用于化妆品以及外伤伤口的愈合剂等。 6. 硫酸软骨素还用于滴眼剂。 |
本品用于治疗成人饮食控制疗法效果不理想的高脂血症,其降甘油三酯及混合型高脂血症作用较胆固醇作用明显。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0.6~1.2g(一次5~10片),一日2~3次。 |
成人常用量口服,一次0.1g,每日3次,维持量每次0.1g,每日1~2次。为减少胃部不适,可与饮食同服;肾功不全及老年患者用药应减量;治疗2个月后无效应停药。 |
副作用 |
个别有胸闷、恶心、牙龈少量出血等。 |
发生率约有2%-15%。胃肠道反应包括腹部不适、腹泻、便秘最常见(约5%);皮疹(2%);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包括乏力、头痛、性欲丧失、阳萎、眩晕、失眠(约3%-4%);本品属氯贝丁酸衍生物,有可能引起肌炎、肌病和横纹肌溶解综合征,导致血肌酸磷酸激酶升高;发生横纹肌溶解,主要表现为肌痛合并血肌酸磷酸激酶升高、肌红蛋白尿、并可导致肾衰,但较罕见;在患有肾病综合征及其它肾损害而导致血白蛋白减少的患者或甲状腺机能亢进的患者,发生肌病的危险性增加。(约1%);有使胆石增加的趋向,可引起胆囊疾病,乃至需要手术;在治疗初期可引起轻度至中度的血液学改变,如血红蛋白、血细胞比积和白细胞降低等偶有血氨基转移酶增高,包括丙氨酸及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 |
禁忌 |
有出血倾向者慎用 |
对非诺贝特过敏者禁用;有胆囊疾病史、患胆石症的患者禁用,本品可增加胆固醇向胆汁的排泌,从而引起胆结石。严重肾功能不全、肝功能不全、原发性胆汁性肝硬化或不明原因的肝功能持续异常的患者禁用。 |
成分 |
硫酸软骨素 |
主要成份为:非诺贝特。其化学名称为:2-甲基-2-[4(4-氯苯甲酰基)苯氧基]丙酸异丙酯。 |
性状 |
硫酸软骨素钠片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龈少量出血等。 |
本品对诊断有干扰,服用本品时血小板计数、血尿素氮、氨基转移酶、血钙可能增高;血碱性磷酸酶、γ谷氨酰转肽酶及胆红素可能降低。 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 ①全血象及血小板计数; ②肝功能试验; ③血胆固醇、甘油三酯或低密度脂蛋白; ④血肌酸磷酸激酶。 如果临床有可疑的肌病的症状(如肌痛、触痛、乏力等)或血肌酸磷酸激酶显著升高,则应停药。在治疗高血脂的同时,还需关注和治疗可引起高血脂的各种原发病,如甲状腺机能减退、糖尿病等。某些药物也可引起高血脂,如雌激素、噻嗪类利尿药和β阻滞剂等,停药后,则不再需要相应的抗高血脂治疗。饮食疗法始终是治疗高血脂的首要方法,加上锻炼和减轻体重等方式,都将优于任何形式的药物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