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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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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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20粒重1g | |
生产企业 |
西安阿房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宏济堂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1020376 |
国药准字Z37020106 |
说明 | ||
适应症 |
消食,导滞,和胃。用于食积停滞,脘腹胀满,嗳腐吞酸,不欲饮食。 |
调气止痛,健胃消食。用于胃脘胀闷,胃口疼痛,呃逆,暧腐吞酸,腹胀。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丸,一日2次。 |
口服,一次4.5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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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忌服。 |
成分 |
山楂(焦)、六神曲(炒)、半夏(制)、茯苓、陈皮、连翘、莱菔子(炒)、麦芽(炒)。 |
厚朴(姜制)、枳实(麸炒)、槟榔、香附(醋炒)、木香、苍术(米泔水炒)、砂仁、白术(麸炒)、莱菔子(炒)、山楂(炒)等14味。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至褐色的大蜜丸;气微香,味微酸、涩、甜。 |
本品为褐色的水丸或糖衣丸;气微,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2.忌情绪激动或生闷气。3.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本品不宜久服,服药三天如症状无改善或加重,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